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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捉奸收情夫2.5万“赔偿”被判敲诈勒索罪,获刑半年后再审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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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8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子捉奸收情夫2.5万“赔偿”被判敲诈勒索罪,获刑半年后再审改判潇湘晨报

2024年10月08日 11: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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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21年,山东淄博人路某某察觉妻子张某在孩子上辅导班时与另一名男子刘某某在酒店偷情,他跟踪后在酒店房间内撞破这一场景,并收取了刘某某2万多元补偿金。后路某某被控敲诈勒索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出狱后,路某某始终认为自己无罪,他多次提出上诉和申请再审,但屡次被维持原判或者驳回。潇湘晨报从2021年以来多次报道此案进展。

2023年6月,山东省高院对该案作出再审决定。2024年1月16日,再审案件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

再审案件中路某某辩护人、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涛介绍,此次庭审从上午9点持续到下午2点左右,检察官和辩护律师争辩的焦点是路某某的行为属罪与非罪,他此次庭审中依旧做无罪辩护。

2024年10月8日,潇湘晨报记者获悉,山东淄博中院于当日对该案进行判决。此次判决认为,此案被害人与人妻发生不正当关系存在重大过错,被告人路某某愤怒之下拳打脚踢刘某某与张某,系激情宣泄行为。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宣告路某某无罪。

案件再审宣告被告人无罪,法院:被害人与人妻发生不正当关系存在重大过错

2021年11月2日,该案在淄博张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路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22年3月28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2年12月21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路某某再审申诉。

2023年6月1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由淄博中院另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2024年1月16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

在经过9个月的等待后,路某某终于等来了再审结果。

根据记者掌握的判决书,2024年10月8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

判决书显示,该院认为,原审上诉人路某某当场发现刘某某与其妻张某存在不正当两性关系后,愤怒之下拳打脚踢刘某某与张某,系激情宣泄行为。

刘某某明知路某某之妻张某已经结婚,仍与张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刘某某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本案发生存在重大过错。

刘某某为弥补过错,主动提出给予路某某补偿,路某某在二人协商过程中虽有言语施压,但经二人多次协商后最终接受涉案数额款项,并非出于非法占有刘某某财物的目的,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路某某及其辩护人所提的辩解、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

原审裁判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我国刑诉法相关规定,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判决路某某无罪。

捉奸收情夫2.5万“赔偿”被判敲诈勒索罪

据此前潇湘晨报报道,事情起因是在2021年3月28日上午,路某某的妻子带着孩子去上辅导班,但路某某发现一些异常,尾随妻子来到培训机构,发现妻子随后又坐电梯来到了培训机构下方的酒店房间内,设法开门后,路某某撞见张某和另一名赤身裸体的男子在房间内,张某还穿着情趣内衣。

路某某随即拿出手机拍摄视频,并打了对方男子刘某某一拳。随后张某离开,路某某和刘某某继续待在房间内。根据路某某的说法,对方主动提出要对他进行补偿,他索要6万元,对方称拿不出这么多,最终分三次通过微信转账转给他25000元,路某某走时还拿走了桌上200元现金。

路某某在之后因孩子抚养权问题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21年5月6日开庭当日,对方拿出一份报案回执,称路某某涉嫌敲诈勒索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报案人正是刘某某。此前并不知情的路某某前往当地派出所咨询此事,证实此事为真,他随后接受了警方讯问,次日被刑拘。

2021年11月2日,该案在淄博张店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判决。根据判决书,法院认为,刘某某虽然主观上有赔偿被告人路某某的意思表示,但被告人路某某要求赔偿6万元远远超出了刘某某主观愿意赔偿的金钱数额;路某某在看到刘某某难以凑齐6万元的情况下,降低数额至25000元,最终敲诈金钱数额在2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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