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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获奖”是执法方式的一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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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4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6月起,湖南省衡阳市交警支队开始给辖区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市民派发交通守法奖励单。无论是司机,还是行人,只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就有可能领到交通守法奖励单。 (7月13日《法制日报》)
    按理说,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交警给遵守交通的市民进行奖励,此举乍看上去,似乎不值得称道。这种做法如果延续下去,也许会给市民制造一种假象——遵守交通法规并非义务,而是市民对城市交通作出的贡献,否则好好的,凭什么给我奖励?我们知道,任何新的举措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争议,“守法获奖”自然也不例外,但正因为是新的举措,不妨对其拭目以待,如果此举能够对营造文明的交通环境起到作用,又何尝不是一种执法的创新与进步?
    长期以来,民众对交警的印象一直停留在“只罚不奖”的阶段,开过车的朋友都熟悉一句顺口溜:“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交警来敬礼。 ”为什么怕交警敬礼?交警敬礼无非是开罚单,以至于司机见到交警就紧张。现在好了,湖南衡阳交警对遵守交通的司机和行人发的不是罚单,而是奖励单,交警一改过去只开罚单的做法,对市民进行奖励,既让市民觉得新奇,也是对以往交通执法方式的一种创新。不论这种创新有无成效,但至少也是交警工作思路的转变。只要它的出发点是为了改善交通环境,就值得肯定并试点推行。
    目前,湖南衡阳市实行“守法获奖”还处于起步阶段,后续工作如何做到奖励的公平公正,并赢得更多市民的支持,这些都是公众普遍关注的事情。此外,奖励资金的来源及流向如何做到合法、公开、透明,还有奖励制度的建立和健全,都是后续工作中的重点,需要得到逐步完善。
    正因为我们的社会还未达到公民自治的地步,所以需要法治进行约束,法治的公正意在对人处事合法合理,赏罚分明。既然人们违反交通法规要受到惩处,遵守交通为何不能得到奖励?从这一点上延伸开来,不仅仅是交通执法,更多的遵纪守法行为都可以设立奖励机制,从而鼓励更多的人加入到遵纪守法的行列,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风气,助推社会文明进步。□林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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