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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中国社科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北京联合发布了《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1)》(简称蓝皮书)。蓝皮书指出中国已成为世界新媒体用户第一大国。据对中国210起重大舆论事件的研究,网络舆论在近七成(67%)的事件中起到了推动政府解决问题的正面积极作用,这在去年尤为明显。网络舆论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中的一股重要的“主流”积极力量。 (7月13日《京华时报》)
近七成的政府解决问题因为网络舆论的监督,这说明网络的力量变得越来越重要。但是,转念一想,网络的原始功能并不是这样的。其不过是为了传递信息罢了。而监督和敦促政府行为转变和职能转型的原本就有现实中的诸多体系,比如党的纪检部门,比如政府的监察部门,比如群众的监督。这些都可以成为有效约束政府行为的机制,但是,网络舆论的发达明显表示着现实监督环境的萎缩。由此可见,当我们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应该感到的不是欣慰而是喜忧参半。
喜的是,中国的网民数量急剧增加,各类网络方式,比如博客、微博、社交网站等等方式都可以发布自己的观点。并且这样的言论切实已经成为一股新兴的力量进入到社会监督的行列中。这对于进一步发展中国的网络舆论监督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但是,中国的网络健康发展主旨并不是进行社会监督。其本来的意义在于提供信息,解除信息不对称,仅仅是信息的功能远非是价值判断和舆论监督的功能。可以说,这样的监督功能的发挥多少有些越俎代庖的意味。
忧的是,在中国随着网络监督的兴起,现实中的政府监督部门的功能有所缺失。对于政府职能的转变,监督部门的职能也必须转变。如果网络的发展高于现实中的部门,就说明现实中的监督部门存在着失职或者是不作为的行为。按照衡量和评价政府职能绩效的指标体系,这样的现状出现表明,现实的监督是不理想的。这本身不是网络监督的错误和失误,这乃是现实中监督部门的行政失职行为。 因此,近七成的事件通过网络监督促进政府解决,这本身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希望网络监督的比例越来越小,政府监督部门作用真正得到发挥和落实。□王传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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