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上锁管理规定 1.0
目的 为防止在设备检查、清洗维护过程中因动力释放而造成伤害,使
用“上锁、标记、测试”的办法。
2.0
适用范围和发放范围 2.1发放范围:生产部,工程部,QA,EHS,供应链,维修办公室,北门卫室,开发实验室 2.2 适用于在xx基地工作的所有员工(包括临时 工、雇员和承包商)。 2.3 适用于当需要进行设备检查、清洗、保养和维修时,可能使实施者带来危险的情况。
2.4 不适用于在正常的生产条件下能从事的操作。
2.5 对必须在设备运转的情况下通过另外的保护性方法能完成的操作不适用。 例如: ·
设备必须连续运转时 ·
系统不能停机时 ·
遵循了经过EHS审核的书面程序的要求 ·
具有等同上锁的保护措施的设备或程序 2.6 不适用于用插头控制启动或用电、插头是否插入由维修者本人控制的电器设备(电动工具等)。 3.0 定义
3.1 危险动力的种类例子如下但不局限与此:
机械能(如马达及用皮带及链子传动的设备) 液压动力(带压力的液体如:油、水、化学品) 气动动力(压缩空气或
气体) 热能(热、蒸汽) 电力 势能(如:机械升降的物体、带有张力的弹簧、悬着的重物、杠杆、旋转的物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