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实现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事前预防,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评价目的 识别生产中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产现场使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加强管理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伤害、死亡、职业病、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 3. 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主管副总经理主管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 安全动力部具体组织落实风险评价工作。 4.评价范围 4.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阶段; 4.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4.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4.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4.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4.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4.8企业周边环境; 4.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