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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自2011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10〕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以来,得到了各类企业的广泛参与,各单位扎实推动,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命名了85家全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为其它各类企业有效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树立了先进典型,积累了经验,达到了以文化促管理、以管理促安全、以安全促发展的目的。
2011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将继续开展。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为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经验交流,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健康发展,应各省和有关企业的强烈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汇集了大量权威的企业安全文化创建资料,在国家安全生产宣教网(www.china-safety.org)开设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信息平台,为全国各类企业提供安全文化建设服务。
一、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信息平台的功能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信息平台分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数据库、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信息平台和企业交流平台三个部分。
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数据库收录了全国创建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全部经验材料,宣教中心将根据需求随时补充、丰富内容,供会员企业学习借鉴。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信息平台为会员企业解读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相关政策,使企业进一步了解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的标准和方法,提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信息,指导企业进行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等。
企业交流平台为会员企业搭建信息交流空间,使会员企业及时了解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中的新成果和新动态,提供在线安全文化专家答疑等服务。
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会员服务项目
1.为会员提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典型经验数据库信息。
2.为会员提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有关政策和申报流程等相关问题咨询服务。
3.为会员提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最新成果、动态等。
4.为会员在国家安全生产宣教网上做企业宣传。
5.为会员提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创建、提高、改进等咨询服务。
三、会员注册
1.会员首先登陆www.china-safety.org(国家安全生产宣教网)网站进行实名注册,并打印注册信息登记表。
2.按照注册要求缴费。
3.将注册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和汇款回执单(复印件,汇款到账后开具发票)传真并邮寄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安全文化研究所。
四、其它要求
为维护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信息平台的正常运转,为广大会员企业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需向会员收取部分信息服务、运行维护费,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每周期2万元(不含为企业专门定制的安全文化建设咨询费用)。
汇款方式可选用银行汇款或邮局汇款。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和平里北街支行
户 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帐 号:0200004209089193753
邮局汇款: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
邮 编:100013
名 称:安全文化研究所 收
联 系 人:胡兰雨,胡春梓
电话(传真):010-84254929,64463534。
国家安全生产宣教网:www.china-safety.org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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