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GJ14—89《钢制化工容器设计基础规定》: 最高工作压力Pw,MPa | 安全阀开启压力,MPa | <1.0 |
Pw+(0.035~0.05)
|
1.0~1.5
|
Pw+(0.11~0.18)
| ³1.6 |
Pw+(0.11~0.115)
|
4.0
|
Pw+(0.105~0.11)
|
(3)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附录B《超压泄放装置》: 当容器上安装一个泄放装置时,泄放装置的动作压力(即开启压力,下同)应不大于设计压力,且该空间的超压限度应不大于设计压力的10%或20kPa中的较大值。 当容器上安装多个泄放装置时,其中一个泄放装置的动作压力应不大于设计压力,其他泄放装置的动作压力可提高,但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4%。该空间的超压限度应不大于设计压力的12%或30kPa中的较大值。 (4)有的执行开启压力£1.1倍最高工作压力的规定。 因此,制订技术标准规范的各行业部门应通过协调来统一安全阀的开启压 力(及允许偏差)。
六、关于安全阀校验周期 考虑到安全阀的组装质量,弹簧使用寿命,介质特性及环境条件等因素的 影响,《容规》第126条要求: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以确保其灵敏可靠。但实际工作中,由于某些行业生产的连续性,安全阀拆装送检需一定时间及费用等原因,这项工作不易坚持,尤其是非容器定检年度。 事实上,当安全阀的质量一定时,安全阀校验周期主要取决于其操作条件。盛装无毒、非易燃、易爆,对材料腐蚀速率轻(<0.1mm/年)介质(如压缩空气等),无加热源的压力容器,其安全阀可两年或三年校验一次。 为保证安全阀检验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要在做好安全阀定期送检校验的基础上,创造条件进行在线试验,并做好现场记录,经检验员确认(记录格式参见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