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莫忘安全事 ■案例
2004年6月9日,北京市京民大厦游泳馆内,北京某装饰公司施工人员用聚氨酯防水材料对游泳馆地面做防水处理时,另一组施工人员在游泳馆上方二层平台用氩弧焊焊接不锈钢扶手,溅落的焊花引燃了一层地面上的聚氨酯防水材料,火势迅速蔓延,导致37人死伤。
■相关知识
装修美化了人们的生活环境。然而,装修过程中却隐藏着危机,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火灾。
室内装修施工混乱,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主要表现为一些装修工程公司的施工人员未经消防培训,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不了解消防技术规范;不按图施工,在做电气线路、管道的隐蔽工程时,图方便,私自改变设计,致使这些环节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任意开门凿洞,破坏墙体结构。特别是在防火墙上开门、开窗,降低了房屋耐火等级和抗垮塌能力。
装修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也是引发火灾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在市场上销售的室内装修材料品种繁多,良莠不齐,一些材料燃烧后会产生大量有毒气体。一些装修者或者为节省费用,或者缺乏消防安全知识,使用不防火、不阻燃的装修材料,埋下了火灾隐患,降低了房屋的耐火等级。
另外,不恰当的装修会破坏安全设施。例如,设置钢质防盗门和防盗窗栏,增加隔断和设置屏风,火灾发生时,影响被困人员快速逃生;装修时,圈埋消火栓等室内消防设施,遮挡火灾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和灭火器材,占用或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焊接和锁死防盗门,使被困人员无路可逃,同时使消防队难以救人灭火。
因此,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对装修施工的监督管理,把好室内装修防火源头关。公安消防部门要将装修施工队伍纳入消防工程施工企业和队伍管理,加强对装修施工队伍的监督管理,要对各装饰装修队伍的资质、技术力量、施工技术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登记,不具备施工资格的装修施工队伍一律不准进行室内装修施工;实行施工资质等级制度和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制度,装修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要明确室内装修中设计、施工、监督、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消防安全责任,督促各环节自觉落实好消防技术规范,特别是电气线路、接头、穿管、管道保护材料及其他装饰、吸音、隔断等隐蔽工程环节,一定要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按规范施工,同时做好记录。
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室内装修防火规范的宣传力度,使装修业主、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做到严格按规范选材,尽量选择不易燃的装修材料。
保护、完善消防设施和疏散设施。有关人员在进行室内装修施工时不应取消、遮挡、擅自移动原有消防设施,不应改变、缩小和封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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