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火患多 防火居无恙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1.jpg 案例 2008年5月3日上午9时30分,广州市荔湾区文昌北路一民宅突发大火,火势凶猛,一度引燃了旁边两栋民宅。由于扑救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失火的是一栋二层高的旧民宅,内部结构多为木质。该民宅原为米铺,不久前全部改为出租屋。火灾原因疑为住户点蚊香引燃蚊帐所致。由于火势较猛,这栋民宅已被烧通房顶,只剩下几根焦黑的大梁(见右图)。 相关知识 目前在我国各大城市都还存留有不少修建于上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的老房。其火灾隐患较为严重,消防设施也仅仅是配备了灭火器。在城市改造短期内还不能全部完成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必须打一场“全民参与的隐患消除战”,才能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专家建议,预防老房子火灾,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针对目前的情况,相关部门应对本地的棚户区、筒子楼、老式回字形住宅楼等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关部门要对棚户区私建、乱建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对建筑物周边堆放的杂物进行清理,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对不能立即进行改造的筒子楼、老式回字形住宅楼,消防部门建议采取一些土办法来预防火灾,比如居民在家中利用水缸、水桶储水,满足扑救初期火灾的需要,二层以上居民家庭要配备救生绳等逃生器材。
尤为重要的是,有关部门要加强居民消防知识的培训,增强居民防火意识,侧重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报警、逃生及火灾自救常识;组织居民成立义务消防组织,开展培训及演练;整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不安全隐患;五级以上大风天或高火险天气,要禁止生活生产用火、室外吸烟烧垃圾等行为,避免连营火灾的发生。
当老建筑的文物保护、居民搬迁和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消防规划发生矛盾时,不妨借鉴上海的经验。 上海对老房子的消防改造主要是在楼内的楼梯口及火灾易发点分别安装简易喷淋装置,温度超过57摄氏度时接在水管口的喷淋装置就会自动喷水,使木制楼梯也可以供居民逃生之用。一些楼距较近的老式居民楼的楼顶之间还放置了用耐火材料做成的活动平板桥,一旦发生火灾,居民可以迅速从自家楼顶撤退到另一栋楼。从2003年起,上海已经为6万多栋老房子安装了简易喷淋装置,为2万多户住在老房子里的市民配备了逃生绳或缓降器,30多万居民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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