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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报告中的用火安全设施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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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2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清除动火现场可燃物。

     (2)需要动火的管线,塔,罐。容器要进行吹扫置换。可燃气体含量不得高于爆炸下限的25%,人员进入塔,罐,容器要求含氧量必须高于18%。

     (3)动火的塔,罐,容器进出口必须加盲板,动火管线必须加盲板与其它设备或装置隔离,盲板的装卸必须专人负责。

     (4)动火点周围的地漏,下水井,污水沟等必须采取措施密封好。

     (5)动火区要配备足够的
消防器材。

     (6)动火时装置区要禁止一切放空或排污。

     (7)人员进入塔,罐动火,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8)高空用火有防止火花飞溅措施。

     (9)5级以上大风禁止一切生产用火。

     (10)要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动火措施的落实工作,指定安全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动火措施不落实不得动火。

     (11)动火报告上要绘制动火现场简图,简图上至少要注明动火点与其它管线,设备的相互关系,以及盲板装加位置。

     (12)油,水管线动火时应考虑到残余油水在管线开口后的排污及现场清理。

     (13)大型油库管线的一级动火必须在现场配备相应数量的
消防车。
发表于 2011-9-17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每次都是手写!!!
发表于 2011-9-22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借鉴啊
发表于 2012-8-2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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