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煤气)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一、安全生产目标 1.1目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1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相应责任的,扣1分。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2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计划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件印发的,不得分。
1.2监测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2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不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不得分;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1分。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3 无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记录的,不得分;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扣1分;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3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含无评估报告),不得分;未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颁发的,扣1分;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1分。
小计 12 得分小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