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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通办,直接报销,烟台破题工伤异地就医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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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1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国通办,直接报销,烟台破题工伤异地就医难
凤凰网山东


2025年04月21日 06:59:13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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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新闻客户端4月21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佘保轩)“真是太感谢了,没想到在家门口就可以直接看病报销了!”日前,一位工伤职工致电感谢烟台市社保中心工伤科。

这位职工来自烟台市某建筑公司,他不幸因工负伤,病情稳定后需回到户籍地四川省南充市休养,在烟台市社保中心工伤科工作人员的建议下,他办理了工伤异地就医手续,回到南充市中医院治疗,出院后即时在医院办理了结算报销。

为切实减轻工伤职工异地就医负担,自2024年4月1日起,人社部联合多部门启动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并于2025年4月1日实现全国地级市全覆盖。

该政策通过优化备案流程、打通信息系统,让异地就医工伤职工无须垫付费用、无须往返报销,实现“持卡就医、直接结算”,标志着工伤保险服务迈向全国统一、高效便民的新阶段。

跨省结算适用于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异地转诊转院的工伤职工等三类人群。备案手续办理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或到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关于异地结算时限,长期居住备案人员长期有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以派驻时间为准;转诊转院人员有效期半年,但有效期内可回参保地就医,执行参保地政策。

住院工伤医疗费、住院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费均可直接联网结算。医疗、康复费用按“就医地目录”执行,辅助器具按“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

备案前,职工须确认拟就医机构是否为试点协议机构(可登录人社部官网查询)。就医时主动出示社保卡并说明工伤身份,保留好就医票据,便于后续核对或补报非直结费用。变更就医地或备案信息时,要及时通过原渠道更新。

作为劳务输入大市,烟台市每年约有170万全国各地务工人员从事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工伤风险较高,所以烟台市社保中心工伤科将此部分职工如何得到高效的救治及便利的报销作为重点难点工作之一。随着国家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推进,这一难点迎刃而解。

今后,工伤职工只需“备案+持卡”,即可畅享全国统一、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彰显了政策温度与改革力度。

来源:大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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