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要求,为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计划和使用计划。并对其使用监督检查。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支出。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费用的审批、使用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费用包括 A 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资金投入。 B 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C 安全设施、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防雷设施、防噪声防尘设施等费用。 D 职业卫生改进、检测费用,员工休息、洗浴设施费用。 E 应急设备投入和人员组织费用及应急演练费用。 F 事故隐患整改费用。 G 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费用。 H 其它为提高安全状况所需费用。 4.2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3 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 4.3.1
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1月份编制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提取比例按附录标准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 4.3.2
财务部门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台帐,专款专用。 4.4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4.4.1
使用安全生产专款的部门填写《安全费用审批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提取使用。 4.4.2
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完成后应进行总结,并将费用使用情况逐一填写清单报相关部门存档。 4.4.3
安全生产费用项目的使用主要部分应将发票(复印件)与安全费用汇总表一并存档。 4.5 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4.5.1
安全生产费用由安全环保部按年度计划审批,年末编制汇总。 4.5.2
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4.5.3
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专户资金不足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临时追加安全帐户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 5 相关记录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安全费用台帐》 《安全费用审批表》 《安全费用汇总表》 《领料单》 附录: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超额累退方式) 1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 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2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 万元至10000 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3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 万元至100000 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该贴已经同步到 lszhangrg的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