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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上午,静乐县原安监局局长李东青涉嫌受贿案在繁峙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忻州市纪检委、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及众多人列席旁听。
法庭上,李东青表达了悔恨之情:自己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家人。
当庭挥泪忏悔
28日上午9时许,李东青在两名法警带领下走上被告席,坐在旁听席上的他的几位亲属个个掩面而泣。在庭审中,李东青对繁峙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所指控的6项受贿事实"基本上没有异议",也没有在法庭辩论阶段为自己做辩护。只在法庭作最后陈述意见时,他说了两句话,一是对公诉机关起诉的受贿事实表示承认;二是表示自己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家人。
记者在庭审现场注意到,当听到辩护律师辩护时提到自己曾受到国家安监局及省、市、县表彰,却不能继续发扬成绩,违反党纪国法铸成大错,而他做过开颅手术,妻子做过大手术以及一对儿女尚未成人生活困难时,李东青的情绪两度失控,不停用手擦着泪水。
忻州安监系统受贿最大案件
据公诉机关在法庭上的陈述,李东青涉嫌受贿案是忻州市安监系统最大的受贿案件,纪检部门是在调查一起涉及其的网络事件时注意到他的,虽然网络事件所言与事实严重不符,但纪检部门还是查出其受贿问题,并移送检察机关。
记者注意到,从其今年5月10日因受贿罪被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到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繁峙检察院审查,最后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仅两个多月时间。
6次受贿毁了自己
据了解,李东青任静乐安监局长(兼任该县煤管局长)3年间,因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矿资源整合工作成绩突出,连续受到国家安监局和省、市、县有关部门表彰。而就在此期间,他利用煤矿火工品的申报,特别是煤矿资源整合后对煤老板的补偿款兑付,6次收受贿赂共计300万元。
经查,对于送上门的钱,李东青开始还推辞,在一次收钱后,曾4次有退给对方的打算,但此间他大病一场在北京住院做了开颅手术,随后妻子又因大病住院,巨额的治疗费用让他放松了警惕。2008年,他收受矿主武某30万元,收受矿主王某10万元;2010年7月,他连续收受煤老板钱某100万元,矿老板耿某30万元,矿主邢某30万元;今年1月19日,他再次收受煤矿老板梁某100万元。案发后,被告人李东青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已将赃款全部退回。
当日法庭审理了两个半小时。11时3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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