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救援预案管理规定》和《xx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结合我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xxxx项目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工程基本概况
(略) 二、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生产安全事故,指在本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爆炸、火灾、中毒等四级重伤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一)成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总指挥(项目部主要负责人) 由xxx担任;副总指挥(项目部分管安全负责人)由 担任;指挥部设在工地会议室(办公室)。 (二)指挥部下设5个应急小组:
1、现场抢救小组:项目部负责人 为组长,全体项目安全部管理人员及各作业班组长为现场抢救小组成员;
2、现场医疗救治小组:项目部医务室负责人 为组长,医务室全体人员为医疗救治小组成员;
3、现场通讯、联络小组:现场工程部主任 为组长,办公室全体人员为通讯、联络小组成员;
4、后勤服务小组:项目部综合资料部负责人 为组长,财务科、仓库、车辆驾驶员等全体人员为后勤服务组成员;
5、现场保卫组:项目部保卫负责人 为组长,全体保卫人员为组员。
应急小组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 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指挥系统各应急小组职责
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事故现场抢救工作,向各应急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小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xxx分公司、xxx区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统一对新闻媒体发布事故最新情况。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现场前,值班者即为临时救援组长;
2、现场抢救小组职责: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类别,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同时做好抢救组成员自身保护,配齐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装备、防护用具和抢救机械设备。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医疗救治小组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及时采取急救处置措施,如人工呼吸、输氧、心脏博击、紧急止血包扎等,伤重者尽快送到指定医院抢救。
4、通讯、联络小组职责:第一时间按指挥部领导小组指令,联系各抢救应急小组组长、成员,负责与110、119、120、xx分公司、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工会、
人民检察机关联络和报警。负责与各作业班组负责人联络,及时准确统计各班组人员情况、事故现场人员情况,事故受伤、死亡人员及财产损失情况,事故原因等情况,编写、打印、分发有关资料;
5、后勤服务小组职责:负责交通运输车辆、抢救设备的调配和使用,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调配、分发,人员的食品、饮水的供应;
6、现场保卫小组职责: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抢救小组的工作,保护事故现场,阻止与抢救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抢救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五、应急救援器材 应急救援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
1、医疗急救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急救用的小药箱;
2、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用具即基本满足使用。如撬棍、铁锹、钢管等;
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等;
4、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
5、交通工具:工地必须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该车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6、灭火器材:灭火器材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集中使用。
六、应急救援知识培训
1、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部安全教育时必须接受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培训;
2、培训内容: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救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3、培训时间:每月应进行一次不少于2小时的培训。
七、通讯联络 项目部必须把紧急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手机号码、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在施工现场七牌一图位置,施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现场保卫人员、各班组作业人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八、应急救援预案的响应及事故报告 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五分钟内指挥部成员应到位并立即展开应急救援工作。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 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江西分公司领导、公司安全部; 重伤事故:项目部应在2小时内报告xxx分公司、公司安全部,xxx分公司应在12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工会; 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项目部应立即报告xxx分公司领导、安全部,xxx分公司应在接到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并在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 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公司应立即报告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 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员工受伤后,轻伤在现场医务室医治,重伤、中毒的人员按受伤类别送往最近医院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在8小时内通知劳动行政部门处理。 九、xx市工伤事故急救医院清单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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