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边防护用的材料由栏杆柱和上下两道横杆组成,上横杆通常称为扶手。用作栏杆的材料,可视各地的习惯和工地上的具体情况,就地取材加以选用。有木料、毛竹、钢筋、钢管或型钢等多种。当使用不同材料作栏杆时,除需满足力学条件外,其规格尺寸和联结方式还应符合构造上的要求。现将各项要求分述如下:
(1)选用木杆件时,其横杆上杆梢径应不小于70mm,下杆梢径应不小于60mm,栏杆桩梢径应不小于75mm。相互的连接可采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或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也可用棕绳或麻绳绑扎。杆件表面要平整,绑扎要牢固,不能松动,采用木枋时,其截面应相当于上述条件,均用圆钉或适用的螺钉钉紧。
(2)选用毛(竹杆)件时,其横杆小头有效直径应不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应不小于80mm,并采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至少三圈,不能有滑脱。
(3)如采用钢筋,则横杆的上杆直径应不小于16mm,下杆直径应不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应不小于18mm,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4)用钢管做栏杆时,采用直径48mm X 2.7mm~3.5mm的脚手钢管最为方便,并且相同口径的扣件或电焊固定。我国建筑工地上普遍使用直径48mm~51mm的脚手钢管,故对钢管的选用,以就地取材为宜。用其它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时,其规格尺寸,应该按计算所需而定,并以电焊固定。一般角钢的规格可视具体情况,在L40mm X 4mm X 5mm和L50mmX50mmX6mm之间选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