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信息交流(4.4.3) ①组织应建立对内对外双向信息交流的程序,其功能是:能在组织的各层次和职能间交流有关环境因素和管理体系的信息,以及外部相关方信息的接收、成文、答复; ②特别注意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外部信息的处理并记录其决定。 9)环境管理体系文件(4.4.4) ①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应充分描述环境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 ②应给出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明确查找的方法,使相关人员易于获取有效版本。 10)文件控制(4.4.5) ①组织应建立并保持有效的控制程序,保证所有文件的实施; ②环境管理文件应注明日期(包括发布和修订日期)、字迹清楚、标志明确,妥善保管并在规定期间予以保留等要求;还应及时从发放和使用场所收回失效文件,防止误用; ③应建立并保持有关制定和修改各类文件的程序; ④环境管理体系重在运行和对环境因素的有效控制,应避免文件过于繁琐,以利于建立良好的控制系统。 11)运行控制(4.4.6) ①运行控制是对组织环境管理体系实施控制的过程,其目的是实现组织方针和目标指标,其对象是与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与活动;其手段是编制控制程序; ②组织的方针、目标和指标及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和活动,应确保它们在程序的控制下运行;当某些活动有关标准在第三层文件中已有具体规定时,程序可予以引用; ③对缺乏程序指导可能偏离方针、目标、指标的运行应建立运行控制程序,但并不要求:所有的活动和过程都建立相应的运行控制程序; ④应识别组织使用的产品或服务中的重要环境因素,并建立和保持相应的文件程序,将有关程序与要求通报供方和承包方,以促使他们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组织的要求。 12)应急准备和向应(4.4.7) ①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使之能有效确定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并在其发生前予以预防,减少可能伴随的环境影响;一旦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响应,尽可能地减少由此造成的环境影响; ②组织应考虑可能会有的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如组织在识别和评审重要环境因素时,就应包括这些方面的内容),采取预防和纠正的措施应针对潜在的和发生的原因; ③必要时特别是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应对程序予以评审和修订,确保其切实可行; ④可行时,定期按程序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实验或演练。 13)监测和测量(4.5.1) ①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例行监测和测量,既是对体系运行状况的监督手段,又是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实施有效运行控制的首要环节; ②组织应建立文件程序,其对象是: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与活动的关键特性进行监测和测量,保证监测活动按规定进行; ③监测的内容,通常包括:组织的环境绩效(如组织采取污染预防措施收到的效果,节省资源和能源的效果,对重大环境因素控制的结果等),有关的运行控制(对运行加以控制,监测其执行程序及其运行结果是否偏离目标和指标),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的实现程度,为组织评价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提供充分的客观依据; ④对监测活动,在程序中应明确规定:如何进行例行监测,如何使用、维护、保管监测设备,如何记录和如何保管记录,如何参照标准进行评价,什么时候向谁报告监测结果和发现的问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