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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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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小李刚参加工作被分配在冷冻库当工人,工作很积极,经常长时间坚持在冷冻库内工作,但几个月后经常出现肌痛和腰痛等病症。请你分析引起小李这些病症的原因。

    答题思路:温度低于人体舒适温度的环境称为低温环境。18℃以下的温度即可视为低温,但对人的工作效率有不利影响的低温,通常是在10℃以下。在低温环境下人体中心体温低于35℃时,即处于过冷状态。低温对人体的影响表现为:一是引起局部冻伤,与人在低温环境中暴露时间长短有关;二是产生全身性影响。人体在低温环境暴露时间不长时,能依靠温度调节系统,使人体深部温度保持稳定。但暴露时间较长时,中心体温逐渐降低,就会出现一系列的低温症状:出现呼吸和心率加快,颤抖等,接着出现头痛等不适反应。当中心体温降到3033℃时,肌肉由颤抖变为僵直,失去产热的作用,将会发生死亡。长期在低温高湿条件下劳动(如冷冻库工人)易引起肌痛、肌炎、神经痛、神经炎、腰痛和风湿性疾患等。

2、一天小周随检查团进行露天安全检查,当天太阳很大,小刘由于走得急,忘了带遮阳用具,刚开始小刘还感觉良好,但过一段时间后就感到头痛、头晕、眼花、恶心、呕吐,最后竟晕倒在地。请你分析原因。



答题思路:作业环境气温较高时,人员就感到烦闷,直接影响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温度超过舒适温度的环境称为高温环境。29℃以上对人的工作效率有不利影响,可认为是高温。人的中心体温在37℃以上就感到热。高温影响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高温烫伤、烧伤,人体皮肤温度达4144℃时即感到痛,超过45℃即可迅速引起皮肤组织损伤;二是全身性高温反应,当局部体温达38℃时,便产生不舒适反应。全身性高温的主要症状为:头晕、头痛、胸闷、恶心、呕吐、视觉障碍(眼花)、癫病样抽搐等。温度过高还会引起虚脱、肢体僵直、大小便失禁、晕厥、烧伤、昏迷、直至死亡。人体耐高温能力比耐低温能力差,当人体深部体温降至27℃时,还可抢救存活,而当深部体温达42℃时,则往往引起死亡。

    高温作业中所引起的急性病(中暑)通常分为三种类型:热射病、日射病和热痉挛。

    日射病是由于头部受强烈的太阳辐射线(主要是红外线)的直接作用,大量热辐射被头部皮肤及头颅骨吸收,从而使颅内温度升高所致,多发生于夏季露天作业人员。主要症伏为急剧发生头痛、头晕、眼花、恶心、呕吐、烦燥不安,重者可能有惊厥、昏迷。

 楼主| 发表于 2011-8-4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3、1999年1月26日,金乐电表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需要招收工人,刘丽应聘到该公司工作。金乐公司在没有对其进行岗前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的情况下,即让刘丽及8名新聘工人上岗,并为他们颁布发了上岗证,约定试用期3个月,但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当年2月3日下午,因与刘丽同车间的机床操作工张某不在岗,其机床无操作,刘丽想多学些技术,在未经任何人允许和指派的情况下,擅自操作张某的机床。操作时,因电表盒歪了,刘丽用左手去扶,机床将其左手轧成粉碎性骨折,致左手第1、2、3和4指缺损。经鉴定,刘丽左手损伤构成6级伤残,劳动能力部分丧失。金乐公司是否应对这起伤害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呢?请分析。
答题思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安全因素是客观存在的。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场所的安全,我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规都规定了企业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在安全教育过程中,企业不仅要向工人介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政策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而且要根据企业生产特点,介绍企业安全技术知识,如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过程、作业方法、危险设备、危险因素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同时还可结合典型经验和事故案例对工人进行生动形象的安全教育。
    本案例中,刘丽应聘到金乐电表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该公司为其办理了上岗证,且刘丽已上岗工作,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由于该公司违反《劳动法》及有关法规,没有对刘丽进行必要的岗前职业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在实际生产中管理不严,监督不力,致使刘丽串岗操作而发生事故,造成伤残,应承担刘丽的工伤赔偿责任,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处罚。
4、深圳市宝安区胜立圣诞饰品有限公司是生产沙滩椅的台商独资企业。该厂将简易仓库改成材料库、成品库和宿舍三位一体,彼此相连。1000米3的宿舍里要住500人,上下铺拥挤不堪,过道需要侧身才能勉强通过。1996年1月1日0时多,到同乡那里过除夕回到宿舍的打工仔刘永明点燃床头的蜡烛照明,上床睡觉时,忘了吹灭蜡烛便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凌晨2点多,蜡烛的火苗点燃了他床铺四周用于遮挡的纸壳和塑料布,进而烧着了棉被。由于床铺密度大,火势迅速蔓延,狭窄的过道使许多人无法逃命,最终导致20人死亡,30人重伤,79人轻伤的特大火灾事故。请分析该事故的可能原因以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答题思路:这是一起企业违反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所导致的特大火灾事故。
    厂房、仓库和宿舍在同一建筑内的“三合一”生产生活形式是国家严令禁止的。在这起事故发生之前,1994年1月至1995年11月,当地消防大队和安委会曾6次对该厂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多次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将住在仓库内的人员全部搬出。老板曾按要求搬出人员,但租或建宿舍都要花钱,为了省钱,搬出没多久,又让工人搬回库房居住,从而埋下了事故隐患。几十个工人的生命,在企业老板明知有危险,但赚钱第一的思想下葬送了。
     胜立圣诞饰品有限公司“三合一”的生产生活设施和工人居住密集、可燃材料多、宿舍管理混乱、安全疏散通道严重不足、工厂区域没有消防水源等是造成这起火灾事故的原因,该企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5条: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内,已经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应当限期加以解决。对于暂时确有困难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可以继续使用。《安全生产法》也有类似规定。
 楼主| 发表于 2011-8-4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5、深圳市龙岗区致丽工艺制品厂的厂房是一栋三层楼房,建筑面积2166m2。一层是裁床车间兼仓库,库房用木板和铁栅栏间隔而成,库内堆放着高2米的海绵、赭士布等可燃物;二层是手缝和包装车间、办公室、厨房;三层是车衣车间。全厂封闭式管理:全部窗户安装了铁栏杆加铁丝网;两个楼梯中东边的用铁栅栏隔开,与厂房不通,西边的楼梯平台上堆放了杂物;楼下4个大门2个被封死,1个被铁栅栏隔在车间之外,职工上下班只能从西南方向的大门出入,并要通过一条用铁栅栏围成的不到1米宽的狭窄通道打卡。1993年11月19日13时25分,该厂厂房一层仓库内的电线短路打火,喷溅的熔珠引燃堆放的海绵、赭士布等可燃物,导致火灾。二层和三层的近300名职工只有通过狭窄的打卡通道才能从西南门逃生。由于路窄人多,互相拥挤,许多工人被浓烟产生的毒气熏倒在楼梯口,造成死亡84人,重伤20人,轻伤25人的渗剧和重大经济损失。请分析事故的可能原因以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答题思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致丽工艺制品厂违章安装电器设备,电源开关没有使用符合规格的保险丝,电线没有套管绝缘,并在电源线下堆放大量可燃物,致使电线短路时产生的高温熔珠喷溅到下方的货堆上,引燃了海绵、赭士布等可燃物。而造成如此重大伤亡的另一主要原因是该厂违反防火规定,封闭厂房楼梯的安全出口,在疏散通道堆放货物,车间员工密度过大,火灾时无法迅速撤离现场,滞留在厂房内的员工吸入有毒气体窒息而死。
    企业的厂房门不仅仅是人员、货物的出入通道,更重要的是在出现危险情况时,工人能及时疏散逃生,起到安全通道的作用。本案例中,致丽工艺制品厂的厂房南北两边各有两个门,东北和西北两个门是防火安全门。早在1991年该厂经理就派人将西北防火安全门用钢铁焊死,东北门除偶尔出废料时打开外,其他时间都被锁死,再加上另一出入门被人为隔开,发生火灾时,300人只有一个门可逃生,通道狭窄,延误逃生时间,造成重大伤亡。该厂领导应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4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安全生产法》也有类似规定。
6、目前,各工矿企业普遍实行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的好坏是其中一项考核指标。个别企业或车间、班组为了各自的集体荣誉和工资奖金不受影响,出了工伤事故,死亡的能瞒就瞒,重伤报成轻伤,轻伤变无伤。为防止受害职工上告,一般采取私了的做法,出勤工时、医疗费、工资、奖金等照发或变通处理。请分析有关事故报告的要求以及瞒报事故产生的危害。
答题思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发生事故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车间或班组发生了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本企业负责人;如果是死亡或重伤事故,企业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向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报告;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或虽伤亡人数不多,但经济损失大、社会影响广的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事故瞒报,不仅违法,而且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首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得不到准确的伤亡统计数据,直接影响中央和各级党委对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认识以及有关决策的制定。近几年,我国的伤亡统计,每年重伤人数都少于死亡人数,这是很不正常的。其次,企业为了瞒报事故,很难认真调查事故原因,无法吸取教训,防范措施不到位,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排除,往往导致事故的重复发生。第三,私了只能满足受害职工眼前利益。过后出现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或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或下岗等情况,职工和企业发生纠纷时,由于没有事故记载,没有伤残鉴定等,利益受到损害的是受伤职工本人。
    国家在规定工伤事故必须逐级上报的同时,对瞒报、谎报、迟报等也作出了处罚规定,除给予当事人处分外,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1-8-4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7、1998年7月15日,江西省八景煤矿五分矿开拓区—270西大巷的早班工人发现工作面顶板有危险,立即停止作业要求下班。尽管跟班区长不同意,工人还是坚持下班出井。然而在早班已发现危险的情况下,接着上中班的跟班支部书记仍对此不以为然,没有采取架棚措施,只拿一根长2.8米、直径不到10厘米的圆木立在浮矸上,顶着上部3米多高处一块重500多斤的大石头。工人看着这块大石头担心地说:“要是这块石头倒下来就不得了,要砸死人的!”结果中班工人只装了一方多矸石,石头就倒下来了,将年仅25岁的工人张某砸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年迈的父母闻知惟一的儿子离去,悲痛欲绝,病倒在床。请根据本事故,从法律角度分析职工应享受的安全生产权利。
答题思路:这是一起拒绝危险作业保平安,屈从违章指挥演悲剧的典型案例。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安全生产权利:(1)劳动合同保障权;(2)危险有害因素知情权;
(3)批评、检举、控告和建议权;(4)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5)紧急避险权;(6)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权。
    在矿山井下,冒顶片帮事故发生率极高,对矿山安全生产危害极大。防止冒顶片帮事故的发生应作为矿山安全生产的重点,发现隐患不能存有半点侥幸心理,应及时采取措施。如支架形式要与顶板岩性和煤(矿)脉条件相适应;采矿后要及时支护,顶板砖碎时还要进行超前支护;要防止放炮崩倒棚子;支柱打得要牢固,不要支在浮矸上;要坚持良好的交接班及敲帮问顶等技术及管理措施。
    本案例中,面对威胁矿工生命安全的同一险情,江西省八景煤矿五分矿开拓区早班工人能坚决抵制违章指挥,拒绝危险作业,保证了自身安全;而中班工人明知顶柱不牢,可能发生事故砸死人,却屈从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导致死亡事故的发生。在《劳动法》和《矿山安全条例》中都赋予工人拒绝违章指挥、拒绝冒险作业的权利。工人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自身安全。
8、1996年6月29日早晨7—8时,100多名村民先后来到四川省筒阳市禾丰镇永兴火炮厂开始一天的工作。兑药切引工龙成中从材料库中领取了几把引线(每把1000根,长约l200毫米),走到第一个水泥工作台,垫上木板,将引线放在上面用菜刀切成小把引线,装入小筐放在插引工作台旁,由插引工领去插引。龙成中在捆扎引线时,一杂工用他的切引菜刀在切引工作台上切了500张油蜡纸。之后,龙成中肩上搭着引线在工棚插引区域来回走动,并用刚切完油蜡纸的菜刀和垫板,随意切引线。大约8时40分左右,龙成中切引线时发生燃烧,引起待插引火炮发生爆炸,随即引起待编饼火炮爆炸。在不到1分钟的时间内,294~302.4千克的火炮爆响剂的爆炸冲击波冲毁了除厂区北侧的工库房和东侧山坡上三幢工库房外的所有建筑物,死亡39人,重伤9人,轻伤40人,直接经济损失约为300万元。请分析事故原因以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答题思路:经调查,简阳声公安局曾明确要求永兴火炮厂引发这起事故的厂房只能作为卷筒、封底、编饼等非危险工序的生产,所有危险工序及库房都必须设在山上新建厂房内,全厂职工人数不得超过30人。而事故发生时,厂房内切引、插引等危险工序与封底、封面和编饼等一般工序混于同一厂棚内,全厂职工114人,严重超员。生产现场工序混乱,兑药切引工违章操作是这起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
    因烟花爆竹生产,所用原料具有一定的危险因素,国家对从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开办条件、安全生产管理、烟火药管理、仓储、运输及销售等环节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要求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本案例中,发生事故的永兴火炮厂在1996年4月中下旬,曾因岗位混杂、生产工人超过核定人数等问题被有关部门要求停产整顿。但该厂6月23日未经任何部门检查验收,就擅自分成两个独自生产经营的大组恢复生产。恢复生产后仍然违章把非危险工序与危险工序混在一起。该厂整顿期间将生产工人裁至23人,符合30人的核定人数。但恢复生产后至发生事故的7天内,该厂增加了91人。工厂对新来人员仅简单强调不准带烟火和穿硬底鞋等安全常识,就安排上岗生产。包括厂长在内的管理人员中也只有正厂长一人经过正规培训,兑药、切引等危险岗位作业人员均未参加过培训考核,造成违章操作,兑药比例严重错误,装药量超标并使用违禁药品雄黄等事故隐患,最终因兑药切引工错误切引,生产现场工序混乱酿成特大火灾爆炸事故。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正、副厂长因目无法纪,一意孤行,违章指挥被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1-8-4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9、1998年4月9日,北京保利华房屋拆除公司正在进行北京永安里六号居民楼拆除作业。下午5时,该公司现场安全员来到施工现场告诉工程承包人“今天就干到这儿,可以下班了。”承包人在通知民工收工后,便与安全员等人离开了现场。由于拆除工程已接近尾声,第二天就可以完工,施工的8名工人看时间还早,就没有离开工地,而是继续作业。此时该楼的顶层已拆完,剩下的二、三层却未按规程从上往下拆,整个楼体中间被掏空,四面山墙勉强支撑着。8名工人准备用钢丝将楼的北墙拉倒。由于北墙南侧有两个与之垂直的走廊结构墙残壁阻碍墙的拆除,2名工人就分别在结构墙的内外两侧用重锤击打墙根,稍远处的2名工人拿着套好的绳索等待打完墙就拉绳子。北面山墙北侧的4名工人一边等待,一边捡地上的砖头,他们4人都没戴安全帽。下午6时20分,北面山墙“轰”的一声向南倒塌,墙根向北滑移,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的重大伤亡事故。请分析事故原因以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答题思路:建筑物的拆除工程最好采取机械化拆除,人工拆除危险性较大,保证作业工人的安全至关重要。国家在《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专门设置一章,对拆除工程安全操作作出了十几条具体规定,要求施工企业在拆除作业前要制定安全措施,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拆除时应从上到下按顺序进行作业,防止坍塌等等。本案例中,经调查,北京保利华房屋拆除公司是一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和安全施工许可证的公司。1998年4月1日,该公司法人代表与四川民工队长罗志军签订了分包合同,并有技术交底,具体施工由罗志军负责。在技术交底中只注明了机械拆除,但施工方自开工到出事时均为人工拆除。施工方案上也写明了由上往下拆的操作细则,但只履行了一半。民工没有进行过任何培训,安全帽也是自备。由此可见,施工企业未认真落实拆除工程有关规定而造成了这起事故,对这起事故负有责任。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第91条: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第94条: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
 楼主| 发表于 2011-8-4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10、河南焦作帝天堂音像俱乐部主营录像放映业务,其用房是60年代所建的砖木平房改造后经豪华装修而成。2000年3月29日0时30分,无业人员康爱宾和罗春华来到该俱乐部录像厅15包房看录像。因感到冷,康爱宾从14包房取来一台石英管电热器,放在沙发前一脚远的地毯上取暖。半小时后,两人离开未关电热器。此后,观看录像的孟芳在15包房休息。2时30分左右,录像厅工作人员叫孟芳去另一包房,两人走时仍未将电热器电源关闭。3时01分左右,15包房长时间使用的石英管电热器烤燃临近沙发,继而烧着墙壁装饰材料和房顶木梁等易燃材料,导致火势蔓延。火苗窜出15包房,迅速向1l、13、14、16等包房和过道蔓延,引发特大火灾。由于录像厅没有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加之当夜播放淫秽影碟,为逃避检查于凌晨关闭了惟一的一个大门,致使观看录像的人员无法自救逃生,造成死亡74人,烧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19.95万元的特大火灾事故。请分析事故原因以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答题思路:电影放映厅、宾馆、商场等公共场所,由于人员聚集,做好消防工作,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极为重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此作了详细的规定。如开业前应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要达到一、二级;室内装修应使用不燃、难燃材料;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等等。本案例中,天堂音像俱乐部的承包者韩本余严重违法违规经营。1999年6月,韩本余在装修改造录像厅时未向消防部门申报,并使用易燃装饰材料,未安装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无疏散通道,未经有关部门验收骗取了营业执照。由于该俱乐部建筑是砖木结构,耐火等级只有三级,又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在着火时分解出大量的CO、C02、NO、N02、NH,等有害气体。在这起事故中,80%的人是因CO中毒窒息死亡,20%的人是因CO中毒后昏迷被烧死。本案主犯天堂音像俱乐部的承包者韩本余被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无期徒刑。本案直接责任者康爱宾、韩志斌、孟芳和罗春华被法院以失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6年、5年和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1条: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第12条:歌舞厅、影剧院、宾馆、商场、集贸市场等公共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第14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疏散标志。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5条: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已经核准设置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第6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一)吊顶应当采用非燃材料;(二)墙面、地面、隔断应当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
 楼主| 发表于 2011-8-4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11、1986年,为解决上海市民用气不足的燃眉之急,上海浦东煤气厂一期煤气发生炉工程年底将部分投产,有关建设单位把煤气发生炉点火日期定在10月10日。如果点火成功,将为确保年底部分投产奠定坚实基础。上海市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于点火前的10月8日派人赶赴现场检查该工程项目的“三同时”执行情况。经过两天检查发现该项目不具备点火运行条件。试分析存在的可能原因以及有关“三同时”的要求。   
答题思路:存在的可能原因:第一,煤气生产属防火防爆场所,其电气设备虽已采用防爆型,但检查时,电气线路采用的还是临时电线安装方式,不符合防爆要求,如果煤气发生大量泄漏,将随时存在爆炸危险。
    第二,点火后,14台煤气发生炉只有2台投入运行,其余12台尚须继续施工,且与运行的设备相互连通,仅临时采用盲板隔开,一旦发生泄漏,可能造成正在施工的人员中毒窒息,若遇明火也极易发生爆炸。
    第三,生产现场与施工现场相互交叉,囚施工队伍复杂,对明火作业难以严格控制,隐患严重。煤气发生炉的供水系统尚未安装完成,生产场地高低不平,电缆随地拖拉等等。
    浦东煤气厂工程虽然存在上述严重问题,可是有关部门却坚持要按期点火试产。上海市劳动局党组认为事关重大,万一点火过程中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于是在10月9日晚连夜召开会议研究,认为必须立即整改,延期点火。同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浦东煤气厂煤气发生炉点火试产存在严重危害的紧急报告》时任上海市市长的江泽民接到报告后,立即批示:我意见还是坚持安全第一。建议:(一)迅速组织力量进行仔细检查,同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二)只有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才能点火试产。
    根据江市长的批示,该项目经过一周的整改,消除了事故隐患,经验收合格,浦东煤气厂煤气发生炉于10月8日上午一次点火成功。
    随着国民经济的日益发展和社会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煤气作为气体燃料,由于输送方便,操作简单,燃烧均匀,温度、用量易于调节,环境污染小等优点,在工业生产和人民日常生活中使用越来越广泛,需求加大。许多城市都建设了煤气厂和输配气管道和设备。由于人工煤气是一种易燃、易爆、有毒的气体燃料,若设施不完善或使用不当,极易造成泄漏、爆炸事故,危害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因此,正确处理好煤气生产、供应与安全的关系极为重要,特别是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决执行。
    在实际生产建设中,像浦东煤气厂煤气发生炉这样的政府工程,由于工程完成时间的限制,抢速度、赶工期的情况司空见惯。然而,江泽民同志毅然提出“我意见还是坚持安全第一”,并明确提出“只有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才能点火试产”的意见,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实现了“安全第一”,作出了表率。
    上海市劳动局作为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三同时”审查验收时,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的做法,也为有关部门和人员作出了榜样。
12、1994年10月23日13时45分,西安庆华电器厂一辆载有140箱、共计105万发雷管的解放牌卡车沿309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山东省平度市洪山乡乡政府所在地附近,突然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95人受伤,其中6人重伤,爆点处地面形成一个直径约6米,深约1.9米的爆坑。爆炸冲击波对周围13个村庄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爆点附近公共建筑、民用住宅遭到严重破坏。距爆点以西240米的邮电局程控电话交换机因高压电线被炸断在通讯线路上而被烧毁,使当地交通、通讯、供电中断,直接经济损失826万元。请分析事故原因以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答题思路:经调查,西安庆华电器厂违章装运雷管是造成这起特大事故的主要原因。该厂运送雷管车的司机未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雷管箱子装载高度违反爆炸器材的运输规定并超装,经过人口稠密的城镇而未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是造成这起特大事故的重要原因;超高装载、押运员离位、运输中雷管箱坠落到车厢底部引起爆炸,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民用爆炸物品是指非军用的各种危险爆炸物品,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索、黑火药、烟花爆竹等,运输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本案例中,首先,庆华电器厂装载雷管时,除在车厢后部留押运员的空间外,还留有一长1.6米、宽0.33米的空隙,未用填实或支撑等方式加以固定。汽车在行驶过程中,押运员离岗,雷管箱滑动,未采取措施,顶层雷管坠落到车厢底部,引进爆炸。其次,雷管超装增加了爆炸威力。按《爆破安全规程》运输雷管装载高度不能超过二层计算,装运这批雷管的解放牌货车可装57万发火雷管,而实装105万发,超装84%。第三,驾驶员未按规定取得运输危险品的资格,运输车在经过山东平度市市区时,也未向当地公安局通报。因此,西安庆华电器厂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所有企业都应从中吸取教训,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楼主| 发表于 2011-8-4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13、1993年8月5日13时10分,深圳市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区清六平仓的4号仓内冒烟起火,引燃仓内堆放的可燃物,13时26分,发生第一次爆炸,彻底摧毁了2、3、4号连体仓,强大的冲击波破坏了附近货仓,使多种化学危险品暴露于火焰下。这些危险品被持续加热1小时左右,14时27分,5、6、7号连体仓发生第二次爆炸,火灾迅速蔓延,引燃了距爆炸中心250米处的木材堆场,300米处6个四层楼的货仓和400—500米处3个山头上的树木。大火持续16个小时才被扑灭,造成15人死亡,141人受伤住院治疗,其中重伤34人,直接经济损失2.5亿元。请分析事故原因以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答题思路:经调查,干杂仓库被违章改作化学危险品仓库及仓内化学危险品存放严重违章是事故的主要原因。4号仓内混存氧化剂与还原剂,发生接触发热燃烧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44号令)规定要求。
    危险化学品由于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等危险性,安全储存极为重要,否则就会造成重大事故。因此,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库中,爆炸类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储,必须单独储存在远离城镇的专库中,并与固定建筑、交通干道、输电线路保持一定距离,易燃物品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本案例中,清水河仓库是1987年按杂品干货平仓设计、报批建设并验收合格的。1990年成立的安贸危险品储运公司,将干货平仓改为爆炸危险品仓库,使存放化学危险品的清六平仓离繁华市区国贸大厦仅4.2千米,与建在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煤气储运站水平距离仅300多米,严重威胁着城市的安全,违反了国家对化学危险仓库场所的规定。另外,引发事故的4号仓内大量的氧化剂高锰酸钾、过硫酸铵、硫酸铵、硝酸铵等与强还原剂硫化碱、可燃物樟脑精等违章混存,强氧化剂与强还原剂发生氧化还原反应,形成热积累,导致起火燃烧,造成此次特大爆炸火灾事故。
    在这起事故中,深圳市政府应负的责任是未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对清水河仓库区的总体布局进行审查。深圳市公安局应负的责任是未按规定严格审查,就给安贸危险品储运公司发放有关经营许可证,使该公司在不具备国家安全规定的安全条件下,经营民用爆炸物品合法化。安贸危险品储运公司应负的责任是把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干杂货平仓说成是符合安全规定的危险物品仓库,骗取经营化学危险品储运的许可证;不按要求整改火险隐患;仓库管理混乱,不按审批存放的危险品种类规定,严重混存各类化学危险品,导致直接发生火灾引起爆炸。
14、天津创业化工厂是一家生产六溴—2,4—二硝基苯胺的村办企业。该厂只有一座大厂房,内分3个车间;东车间生产中间产品2,4—二硝基苯胺,中间车间为备料车间,堆放着一袋袋强氧化剂氯酸钠、溴化物和2,4—二硝基苯胺。1996半1月26日下午4时,有人发现该厂厂房中部的窗户冒出黑烟,大声喊救火,正在厂办公室的厂长和宿舍里的职工以及附近村民都赶来救火。他们发现是备料车间的氯酸钠冒烟,于是从离厂房约十几米的废水塘里拎水灭火,泼了几桶后无效,厂长便叫人赶快运沙子灭火,没等沙子运到,只听两声巨响,一股黑烟直冲天空,面积约500平方米的厂房被夷为平地,前来救火的工人和村民死亡19人,受伤14人,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请分析事故原因以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答题思路:这是一起因企业未按规定储存化工物料,救火措施不当所造成的特大伤亡事故。
    氯酸钠是一种强氧化剂,要用干燥牢固的铁桶外包装,里面还要加一层塑料袋和牛皮纸进行防潮。强氧化剂单独存在并不会自燃,但如果把它和有机物放在一起,便会发生分解反应释放出热量。本案例中,创业化工厂的氯酸钠的包装是里面一个塑料袋,外面加一个编织袋。工人在用铁锹铲料时,难免把氯酸钠散落在外面。发生事故的前几天,天津持续高温,26日室外温度33℃,厂房房顶是石棉瓦,隔热性差,厂房内温度达40cC,塑料袋和编织袋本身就是有机物,于是强氧化剂与有机物在高温下发生氧化反应放热,热量又加速了氧化反应,导致编织袋燃烧,引燃了旁边堆放的木头,冒出黑烟。由于厂长和工人用废水塘里呈酸性的水灭火,强氧化剂氯酸钠遇酸反应产生大量氯酸,氯在40℃下就会发生爆炸,第一声巨响就是氯酸遇热发生的爆炸。又由于备料车间同时堆放着2,4—二硝基苯胺,它遇高温高压气体冲击发生爆炸,产生第二声巨响,造成厂毁人亡。
    预防:应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44号令)的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化学性质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能存放在同一房间内。创业化工厂违反规定将强氧化剂氯酸钠用有机物包装并与有机物储存在同一车间内造成事故隐患,以致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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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97年2月28日,某县燃料公司蜂窝煤生产车间,王某和曾某操作搅拌机,另有3人负责捡蜂窝煤。约8时30分,曾某有事离开,由王某单独操作。8时50分,王某见搅拌机不能正常将煤料送上运输皮带,便站在搅拌机有旋转齿轮的一侧,用铁锹将机内煤料铲到出口处。在铲料过程中,搅拌机一对离地约80厘米、直径约15厘米、相向啮合的齿轮将王的衣袖夹住,王拼伞想把衣袖拉出,因自身力量太小不能成功,离他仅7米之遥的3个捡煤工人,竟无一人听见。可怜的王某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右肘被齿轮慢慢地夹得粉碎。请分析事故原因以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答题思路:据调查,该公司搅拌机自投入运行10多年以来,其齿轮一直没有安装防护罩。在运行过程中,多次将执机操作的工人衣服夹住,但因其转速较慢且工人采取的措施得当,一般只将衣服夹烂,未出现伤人事故,也未引起企业的重视。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立即派人安装了防护罩,但对于右臂仅存10厘米的王某来说,一条手臂换了一个安全防护罩,代价太大了。
    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国家对机械加工设备作出了安全要求,规定机械加工设备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安全系数及寿命,凡加工区易发生伤害事故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护措施应保证设备在工作状态下防止操作人员的身体任一部分进入危险区,或进入危险区时保证设备不能运转(行)或作紧急制动;凡易造成伤害事故的运动部件均应封闭或屏蔽,或采取其他避免操作人员接触的防护措施等等。
    在机械传动装置中的各零件所造成的伤害事故中,由于齿轮所造成的伤害占很大比例。在齿轮传动中,齿轮啮合处以及各轮辐间的空隙是最大危险点,工人的手或身体其他部位极易侵入而造成伤害事故。本案例中,工人王某的衣袖就是被齿轮啮合处咬住,导致右肘以下粉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齿轮、传动带等危险部位,都要安设防护装置。其防护装置一般采用防护罩的形式,主要用钢板或金属骨架的铁丝网制成。防护罩本身不应有尖角或锐利的凸出部分,其外形应与各种形式的齿轮传动相适应。本案例中,该企业应在安装搅拌机的同时,安装防护罩,那么工人王某的安全健康的权益就不会受到侵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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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厂生产品种繁多,有各种冲压模具5000余套,工人每天用双手操作,手被伤害发生两起重大伤指事故。请分析冲压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和导致的主要伤害,以及预防措施。
答题思路:在机械行业,冲压作业伤指事故较多。该行业曾流行一句话:十个冲工九个残。客观原因是冲压机械滑块垂直下冲速度极快。以一般100吨偏心冲床为例,滑块每分钟往复次数为75次,即单程一次只约需0.4秒。采用行程为100毫米进行拉伸作业,若手在模内,冲床滑块下冲伤指的时间约为0.1秒。而当操作者发现或感觉到滑块下冲时,反应到大脑,再由大脑指挥手缩回的时间约为0.2-0.3秒,显然手是来不及收回的。因此常造成伤指事故。
    为了保障操作工人的安全,企业必须重视冲压设备操作区的安全保护,安装必要的安全装置,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将危险区与操作工人的手隔开或用强制的方法将操作工人的手推出危险区。如防护栅栏保护装置、手推式保护装置、光电式防护装置、转板式护手装置及冲压拨手器、自动保护装置等。另外冲压模具的安全化也非常重要。设计模具时应把安全作为第一位来考虑,使操作者工作时有安全感。如模具必须有排除危险的机构,防止操作者在送件、定位、取件或进行废料处理等操作时,不得不出现身体的某部分进入危险区域而触及模具可动部分被夹住或被弹出等危险情形。
17、1988年4月22日上午9时,某模具厂铸工车间女工李利正在一台自制的砂轮机上进行铸件清砂作业。突然,高速旋转的砂轮破裂飞出,碎片击中沈利芬的头部,她当场气绝身亡。请分析事故原因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答题思路:高速旋转砂轮的破碎造成人员伤亡是磨床操作最常见的伤害事故。砂轮的破碎多数情况是由于磨床旋转速度超过了砂轮的额定转速造成的。旋转速度增加,线速度就大,离心力也增大,由离心力引起砂轮破碎的可能性就加大。为了保证操作人员安全,在砂轮的端面都清楚地标明其最高工作线速度,即额定速度。如果实际工作时,磨床转速超过标示的额定速度,砂轮很可能在工作中发生破裂,甚至造成伤亡事故。另外,砂轮平衡不好,安装不当等原因,也可造成砂轮破碎。
    为了有效地防止破碎砂轮碎块飞出伤人,企业应根据各种不同型号的磨床设置不同形式的防护罩,将砂轮、砂轮法兰盘、砂轮主轴等全部罩住。
    目前,在乡镇企业和私营小企业中使用无防护设施的砂轮机较为普通,并且多为自制设备,转速不准、安装不合理、操作不规范现象严重,操作者对此类无防护设施的设备应拒绝使用。企业经营者在砂轮使用中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加强防护措施,不规范的设备严禁使用,没有生产许可证的砂轮不采购,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工人的生命安全。
18、某工厂作业使用电动工具,在一次作业时发生了电钻漏电造成操作者触电事故,请分析事故可能原因,以及预防电动工具触电事故的措施。
答题思路:可能原因: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安全性能不可靠;漏电保护器安装不对,造成漏电保护器保护范围不当。
    漏电保护器是指当电路中发生漏电或触电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的保护装置,它在生产过程中广泛使用,以防止触电和火灾等事故,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国家规定:触电、防火要求较高的场所和新、改、扩建工程使用各种低压用电设备、插座,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对新制造的低压配电柜(箱、屏)、动力柜(箱)、开关箱(柜)、操作台、试验台,以及机床、起重机械、各种传动机械等机电设备的动力配电箱,必须考虑漏电保护;新建施工场所、临时线路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手持电动工具(除Ⅲ类外)、移动式生活日用电器(除Ⅲ类外)、其他移动式机电设备,以及触电危险性大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等等。漏电保护器安装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认证标志;工作零线应接入漏电保护器,并应穿过漏电保护器的零序电流互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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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制鞋有限公司,1997年7月22日至8月7日,接连出现例3含苯化学物汽油中毒患者。3名女性中毒者都是在该厂生产流水线上进行手工刷胶作业的操作工,工龄均为1年半。中毒表现为接触胶粘剂2小时后,自觉胸闷、恶心、浑身无力、视力模糊、四肢麻木,以致抽搐昏倒。请分析苯中毒特性及预防苯中毒的措施。苯是一种常见的工业毒物,主要通过呼吸道吸入苯蒸气而引起职业性苯中毒。在高浓度下引起急性中毒,可迅即发生闪电式的死亡;苯引起慢性职业中毒主要引起神经系统和造血系统的损害。工人在没有通风防护的条件下使用含苯的粘胶,生产场所空气苯浓度常常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十倍甚至百倍。急性苯中毒、再生障碍性贫血甚至死亡时有发生。
    预防苯中毒的主要技术措施是消除和减少苯的发生源;采取通风排气装置,降低作业环境苯蒸气浓度;加强个体防护。主要的卫生保健措施是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经常检测作业环境空气中苯蒸气的浓度,做好岗前和定期健康监护检查。主要管理措施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等。
    20、某单位1991年开始试生产,1993年5月正式投产,生产过程接触粉尘工人259人,1998年8月,该单位21名工人因患肺结核相继自行到当地卫生防疫站结核科就诊,查出11人疑似职业病。请分析粉尘对人体的主要危害及矽肺病的主要特征。粉尘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对人体危害方面:粉尘对眼、皮肤的刺激作用,可引起皮肤和五官炎症;有毒粉尘(铅、砷、汞等)引起中毒;放射性粉尘对健康的危害;引起尘肺病。
    矽(硅)肺病是最为普遍的尘肺病,它是一种慢性进行性疾病,发病工龄短者3~5年,长者在20~30年以上。发病率因条件不同,相差很大。矽肺的分期与进级随着矽肺病变的发生和进展,依据矽结节在肺部的分布和融合的程度,一般把矽肺病的病理变化分为三期,即I期较轻,II期较重,III期最重。确诊后的矽肺,经过一定的时期难免不发生进级,即由I期进展到II期或III期。这种进级的年限长短,与其医疗和患者的体质、营养、休息以及劳动强度等因素有关。
    矽肺并发症单纯矽肺的病情发展是比较缓慢的;但由于患者机体抵抗力低下,常易并发肺结核,还可并发肺气肿、自发性气胸、肺心病、肺及支气管感染等,最后可导致呼吸功能衰竭及心脏发生慢性肺原性心脏病。一旦发生上述并发症往往促使矽肺病变恶化,病情加重,常成为死亡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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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某造纸厂三车间有一面浆池,容积为35米3,池深约3.2米,池顶有一边长0.6米的正方形入口。2000年2月2日停工时未及时清理,池内残留浆液,2月19日准备开机前,车间主任安排清理卫生。几名工人从面泉池顶入口用水冲洗后,一名27岁的碎浆工从池顶入口沿踏梯下到面浆池内清理,到池底即晕倒。在池顶的工人见状呼救,3名工人闻讯赶到现场,以为是该工人站立不稳滑倒,先后2人下池救人均跌倒,刚到池底的第3人才意识到是中毒,迅速爬上来,叫人找来绳子、风扇和湿毛巾等。在池上面的工人用电扇向池内吹风,2名工人在其他人的帮助下,腰系绳子、口罩内垫湿毛巾下到面浆池内把3人救出,2人已死亡,1人昏迷住院,救人的2名工人也因中毒住院治疗。在经过几小时吹风和对池内灌水又排出之后,采样检测硫化氢为1590毫克/米3,超过标准159倍。请分析事故原因。造纸工业以木材、棉、麻、苇、草、竹、甘蔗渣、破布和废纸等为原料,加入酸碱等不同药剂,在高温高压下蒸解,再经洗涤、筛选、漂白、打浆,进入造纸机,生产出不同的纸张和纸板。在制浆造纸生产过程中因使用大量的化工原料,在高温、高压和强酸环境下进行作业,排出的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和气体,如硫化氢、二氧化硫、氯气和硫醇化合物等,严重危害职工的健康。国家要求造纸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尘毒危害,特别是防止硫化氢中毒。硫化氢是无色可燃气体,有恶臭味。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如果短时间内接触大量硫化氢气体,将导致急性中毒,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眼结膜和呼吸系统损害,出现意识不清很快死亡。若吸入浓度极高(1000毫克/米3以上)时,可在数秒内突然昏迷、呼吸骤停,发生闪电型死亡。本案例中,面浆池内有残留浆液,由于原料腐败生成大量硫化氢。清扫作业时,未事先检测池内有毒气体浓度,也未采取机械通风和佩戴防毒器具的措施,造成中毒死亡事故的发生,该企业对此负有主要责任。
    《造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轻工部[90]轻纸字第1号]第31条: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尘毒危害。特别要采取切实措施,防止硫化氢中毒。第34条:有毒有害作业,应根据毒物的性质和劳动条件,给操作者配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并教育使用者合理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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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999年6月18日下午16时许,某市环保局接到报告:有关执法人员在破产的市水泥厂核查放射源时,发现一枚“铯137”料位仪随同被拆除的生产设备,作为废钢铁卖给了某沙钢集团。废钢运输船已停靠钢厂码头等待卸货。随后,市环保、卫生、公安部门和市防疫站放射卫生专业的同志来到钢厂码头。经仪器监测,确定放射源“铯137”位于“挂01223”挂机船右后舱内。经过1个半小时的查找,这枚“铯137”终被截获。据测试,该放射源铅封罐表面放射强度高达近1万微伦/小时,强行关闭源窗后,降至3475微伦/小时。最后,放射源被妥善安置于钢厂消防仓库内专人看守,次日下午被送入省放射源仓库。请分析如果放射源“铯137”没有及时被处理,将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答题思路:如果没有被发现、处理,将被溶入炼钢炉而酿成重大事故。放射性物质产生的射线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很大威胁,严重时甚至导致放射病。如在没有防护的条件下接触放射性物质,全身一次性受到100伦以上剂量照射,会产生急性放射病。1987年巴西的戈亚尼亚市因丢弃放疗用的“铯137”辐射源而使数十人受害,其中4人死亡。本案例中的“铯137”一旦流失,会给接触它的人造成伤害;若投入炼钢炉,会使熔炼出的同批量钢材具有超量放射性,这批钢材若用于建房,会对接触它的建筑工人和房屋内的人员的健康造成极大危害。我国对放射源的管理极为严格,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卫生、环保和公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对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使用、销售中的放射防护实施监督管理。
    22、1997年10月21日上午,某肉联厂的一辆内装两只容积400升的空液氨钢瓶的北京牌农用车到某化肥厂购买液氨,采购员周某随车前往。为了能多装点,少计算点,周某到化肥厂后,先去找熟人打通关系,然后才去办理充装手续。在有关环节的“关照”下,上午10时充装结束。采购员周某离厂回家,司机罗某因等人直到下午2时才离开县城返回。下午3时10分,当车行至距县城8公里地段时,一只钢瓶突然爆炸,飞出30多米,落到路边的沟里,爆炸冲击波将汽车挡板冲坏,驾驶室冲扁,玻璃全部震碎,另一只钢瓶也被冲滚下车,司机罗某和乘车人杨某被冻灼伤并中毒。下午5时左右,当地派出所民警和附近群众在清理现场时,第2只钢瓶又突然爆炸,造成2人中毒受伤,从钢瓶喷出的大量液氨迅速挥发成气氨向周围扩散,致使100米外下风头的2名过路群众中毒倒地。这起事故造成1人重伤,5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万余元。
请分析事故原因,以及气瓶充装、储存、运输的安全要求。
答题思路:盛装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气瓶,常因气瓶超装而在使用或运输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气瓶超装是指气瓶实际充入气体或液化气的质量超过了它的最大充装量。超装的气瓶,虽然充装时的压力一般都在规定的范围内,但在运输、储存或使用过程中,受环境温度的影响,瓶内压力就会随温度的升高而增大,严重时则引起气瓶爆炸。
    我国《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对气瓶的充装、储存、运输都有具体规定。在充装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气瓶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充装系数进行充装,发现充装过量时,应立即将超装量抽出;充装过量的气瓶不准出厂;装在车上的气瓶要妥善加以固定,防止气瓶跳动或滚动;在夏季要对气瓶采取遮阳措施,防止曝晒。
    本案例中,过量充装是造成这次爆炸的直接原因。液氨是一种液化气体,在-33.4℃以下或在承压密闭容器内储存。液氨钢瓶属移动式压力容器,容器内的压力随温度的升高而升高,液氨也随温度的升高而膨胀。这起事故当天午后当地最高气温为32℃,两只钢瓶上午10时充装完毕,在车上曝晒4个多小时,加上运输中两只钢瓶仅靠几块砖头垫着,未采取任何紧固措施,路面凹凸不平,颠簸碰撞,发生事故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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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991年2月19日18时,内蒙古巴盟五原县化肥厂一台水洗塔(D 325毫米,δ5毫米,Pw0.6兆帕)突然发生爆炸。该设备在1990年压力容器定检时,由于壁厚严重减薄,单位自行更换筒节、补板未探伤,上环缝错边严重超标等原因,由巴盟锅检所定为5级,予以报废。但该厂无视检验结论,继续使用判废容器,导致水洗塔在不足0.6兆帕的压力下爆炸起火,塔体严重损坏,距爆炸中心200米范围内建筑物的门窗玻璃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为9136元。请分析事故原因,以及压力容器报废的安全规定。
答题思路:由于压力容器作为承压的特种设备有一定的危险性,为了保证其安全运行,我国根据各类压力容器的使用状况和安全程度,将其划分为1—5级,将一些确有危险的容器定为4级或5级,作出了监控使用或报废的决定。但由于种种原因,某些企业的领导对此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没有按要求对这类容器进行处理,而是冒险继续使用,最终导致爆炸,给国家财产及职工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损失,本案例就是一典型事例。
    对已判废或监控使用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如能严格按照检验结论作出相应的处理,爆炸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这给那些存在侥幸心理,仍在冒险使用判废压力容器的企业领导敲响了警钟。如只顾生产效益,不重视安全,继续将报废的压力容器承压使用,此类事故将会不断发生。所以,企业必须尊重检验结论,凡已定为四五级的压力容器,该监控的要监控,该报废的要报废,不能含糊。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提高生产效益的目的。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规定,安全状况等级核定为4级的在用固定式压力容器,办理注册手续后,允许在满足检验报告所限定的使用条件和检验周期内监控使用;经妥善处理,安全状况等级达到3级以后再发使用证。安全状况等级核定为5级的在用固定式压力容器、在用液化气体罐车,办理注销手续后,予以报废。
24、1995年9月15日下午5时40分,福建石狮市宁发服装厂发生一起土锅炉爆炸事故,造成了3名女工两死一伤的悲剧,该厂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间接经济损失23万元。请分析使用锅炉的有关安全规定。
答题思路:锅炉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并具有爆炸危险性的水压设备,不得随意设计、制造。我国对锅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实行许可证制度,企业必须使用由专业定点厂制造的锅炉压力容器。
    锅炉操作工是特种设备人员,国家规定司炉工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土锅炉实际性质是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承压锅炉。虽然国家三令五申严禁购买、私自制造和盲目使用土制锅炉,但在一些小型集体企业和个体作坊中,为图方便或省钱,购买非法生产或使用自制土锅炉现象屡禁不止。由于产品质量低劣,有的刚刚使用,就发生爆炸事故,给国家和个人都造成很大损失。
    本案例中,厂长李仁发购买使用非法生产的土锅炉,雇用无操作证的人员烧锅炉,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造成人员伤亡,给企业和工人都造成巨大伤害。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规定,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必须向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取得使用证,才能将设备投入运行。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的数量和对安全性能的要求,设置专门机构或专职技术人员,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司炉工必须经过考试,取得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合格证,才准独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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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某化工企业从西方某先进国家引进的加氢装置,带有9只安全阀。该化工企业根据我国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提出对9只安全阀进行重检,但对方不同意,理由是出厂前均经检验合格,重检没有必要。企业据理力争,终于迫使对方同意重检,但对方提出重检时要派出代表在现场。该化工企业委托某压力容器检验站对9只安全阀进行重检验收。经检验发现,该批安全阀有7只不合格,在场的外国代表在事实面前也不得不承认这7只安全阀不合格,最后外方委托我方将这7只安全阀全部修复合格后,才安装使用。
请分析安全阀安装使用前的有关安全规定。
答题思路:安全阀是压力容器最常采用的一种阀型安全泄压装置,是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超压的一种安全器具。当容器内的压力在规定的范围内时,安全阀保持良好的密封状态;当容器内的压力超过规定值时,安全阀自动迅速开启以排放气体,待容器内压力下降至规定值后,安全阀重新关闭,容器保持正常工作压力继续运行。安全阀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设备安全运行和人的生命安全。新安全阀重检,一是由于安全阀生产厂家很难做到100%质量合格;二是在运输过程中难免有磕碰导致安全阀失灵。本案例中,所检验的9只新安全阀中有7只不合格,合格率只有22%,这种情况并不是个别现象。因此,新安全阀在安装前必须进行重检调试,注意其密封性能,选型是否正确,密封压力与工作压力是否相符,启跳压力是否满足要求等等。消除隐患,确保压力容器的正常运行,保护操作者的人身安全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规定,新安全阀应根据使用情况调试后,才准安装使用。安全阀校验合格后,打上铅封并出具合格证。《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新安全阀在安装之前,应根据使用情况调试后,才准安装使用。
 楼主| 发表于 2011-8-4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26、某造纸厂有一台WNG4—1.2 MPa型锅炉,1982年11月某锅炉厂生产制造,1996年9月移装到该造纸厂,当年10月投入运行。1998年9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当班锅炉操作工周某对锅炉进行点火升压,l小时后锅炉压力达到0.2 MPa。由于纸厂停电,纸机车间没有生产,周某就离岗回家吃饭,中午1时多才返回工作岗位开始操作锅炉。当锅炉压力升至0.3 MPa时,开始向车间供气。下午2时50分左右,全厂停电,锅炉也停止运行。当第2次来电时,因锅炉房灯泡不亮,周某让相邻锅炉房操作工张某替他照看一下锅炉,他去领灯泡。在周某领完灯泡返回距锅炉房20多米远,时间是下午4时10分时,锅炉突然爆炸,强烈的冲击波造成锅炉房全部倒塌,相邻21.4米的另一锅炉房横梁倒塌,周围车间、库房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锅炉炉胆爆炸撕裂,锅炉前后烟箱盖、炉门、炉条飞出锅炉本体4—46.4米不等,操作工张某倒卧在距锅炉正前方26米处,这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0多万元。试分析事故原因及预防措施。
    答题思路:经调查,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锅炉没有安装高低水位报警器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二是安全附件失灵,两个水位表汽水连接管一个全部堵塞,一个堵塞了3/4,锅炉水位反映不准确,造成缺水干烧,在操作工的误判断情况下,盲目操作给水,致使锅炉产生大量蒸汽,压力骤增;三是曾经大面积挖补过的锅炉炉胆,补板焊缝质量不合格,致使炉胆不能承受工作压力。
    锅炉在我国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中应用十分广泛,目前,我国在用锅炉有50.65万台。为保证在用锅炉安全运行,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附件,定期严格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锅炉缺水是锅炉运行中最常见的事故之一,高低水位报警器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是防止此类事故发生的保护装置。如果锅炉严重缺水,水位报警器则发出水位低的报警信号,可采取立即停炉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水位表是锅炉的重要安全附件之一,操作人员通过水位表来观察水位,防止锅炉发生满水或缺水事故。对水位表必须定期检验,以保证其起到应有作用。本案例中,如果该造纸厂按规定安装高低水位报警器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定期检验水位表的性能,锅炉操作工认真执行操作规程,这起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2吨/时的锅炉,应装设高低水位报警器(高、低水位警报信号须能区分)、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6吨/时的锅炉,还应装蒸汽超压的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运行的锅炉每两年应进行一次停炉内外部检验。新锅炉运行头两年及实际运行时间超过10年的锅炉、汽改水的卧式锅壳式锅炉,每年应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
 楼主| 发表于 2011-8-4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27、1996年5月的一天,某城市一废品收购点门口一只液氯钢瓶发生泄漏,喷吐的黄色雾状氯气威胁着周围群众的生命安全。武警地区消防一中队接到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立即疏散周围群众。为防止爆炸,战士们将冷水浇向氯气钢瓶。紧接着,战士们不顾个人安危,冒险冲上去想堵住泄漏的瓶口,但连续3次都没有成功,后在带着防化装备的市矿山救护队专业人员协助下,才将泄漏的液氯钢瓶安全转移到郊外空旷处。险情终于被排除,但15名消防官兵却因此而中毒住院。请分析事故原因,以及气瓶报废处理的有关安全要求。
答题思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是液氯钢瓶的使用单位未按国家规定将报废的液氯钢瓶交气瓶检验单位进行处理,而是卖给了废品站。有毒、易燃的气瓶在报废处理前,应将瓶中剩余的气体进行回收或置换,由指定检验单位对气瓶进行压扁或解剖破坏性处理。另外,对于危险化学品的抢险、消防,不可盲目行动,应针对每一类化学品,选择正确的处理方法。
    氯气是一种黄绿色、有强烈刺激性的剧毒气体。急性中毒时,轻者会流泪、咳嗽、胸闷,中度中毒会引发支气管炎或间质性肺水肿,出现呼吸困难、轻度紫绀,重者发生肺水肿、昏迷和休克。吸入高浓度的氯气,可引起心跳骤停或“电击样”死亡,皮肤接触液氯或高浓度氯气,暴露部位可有灼伤或急性皮炎。所以抢修和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或隔离式呼吸器。
    氯气泄漏时,严禁向钢瓶上喷水。因为氯气易溶于水,生成盐酸和次氯酸并放出大量的热能。盐酸和次氯酸也是强酸,吸入其蒸气或烟雾,可引起急性中毒,眼和皮肤接触可灼伤。同时,盐酸还会腐蚀钢瓶,放出氢气;次氯酸受阳光照射又会分解成盐酸和放出氧,氢氧混和遇明火易发生爆炸。因此,向泄漏的氯气钢瓶浇水,不仅起不到降温作用,反而促使钢瓶升温,增加氯瓶的爆炸危险性和形成有毒、腐蚀性强的盐酸,使抢险堵漏人员面临更大危险。
    氯气已广泛应用于饮水消毒、医院污水处理和造纸等行业部门,希望使用单位加强氯气保管、使用和事故抢险安全知识教育,并配备必要的防护面具,避免事故的发生。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规定,由气瓶检验单位对报废气瓶进行破坏处理,报废气瓶的破坏性处理为压扁或将瓶体解剖。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可指定检验单位,集中进行破坏性处理。
    《氯气安全规程》规定,氯气泄漏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修,撤离无关人员,抢救中毒者。抢修、救护人员必须佩戴有效防护面具。严禁在泄漏的钢瓶上喷水。
 楼主| 发表于 2011-8-4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28、1994年8月26日,某中医院新建成的YCl900—4000—8型医用高压氧舱,在第4次开舱使用时起火,舱内8人中7人死亡,1人重伤。请从氧舱的设计、生产、安装方面分析可能的事故原因。
答题思路:
    医用高压氧舱是在高于正常气压的密闭舱内,患者通过呼吸纯氧,对缺血、缺氧等疾病进行治疗的设备。中国的高压氧医学虽起步于20世纪60年代末,但发展很快。目前国内有医用氧舱2000多台,数量居世界首位,主要集中在国有大、中型医院及一些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县级医疗机构。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我国因医用氧舱用得过多、过快,管理不善,曾接连出现一些事故,本案例就是其中的一起。事故调查中,生产高压氧舱的厂方工程师承认为了降低成本,氧舱的设计有些地方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
    医用氧舱作为一种特殊的压力容器——载人压力容器,其安全性能至关重要。国家GB12130—89《医用高压氧舱标准》和《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从高压氧舱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管理和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要求医用氧舱的制造单位在取得《AR5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后,才能从事医用氧舱的制造。使用单位必须向取得此证的单位购买医用氧舱。设计应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有关标准,如舱内电线应带有金属保护套管,空调装置的电机及控制装置必须设置舱外,不能装设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元件等等。如果生产厂家把产品安全性能放在第一位,严格按国家标准设计、生产、安装医用氧舱,惨剧是可以避免的。
《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电气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三)氧气加压舱的舱内电线应采用暗装形成,舱内除通讯及信号传感元件外,不得设置任何电器,舱内必须设有人体静电接地装置(婴儿舱可以除外)。(四)多人舱舱内电线应带有金属保护套管,其敷设应便于检修。(六)舱内空调装置的电机及控制装置必须设置在舱外。(七)医用氧舱舱内不得装设熔断器、继电器、转换开关、镇流器和电气、动力控制器等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元件。
据调查,这次事故的原因是由于高压氧舱的设计结构不合理,氧舱内分体壁挂空调电源线短路打火引起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8-4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29、某化工企业从西方某先进国家引进的加氢装置,带有9只安全阀。该化工企业根据我国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提出对9只安全阀进行重检,但对方不同意,理由是出厂前均经检验合格,重检没有必要。企业据理力争,终于迫使对方同意重检,但对方提出重检时要派出代表在现场。该化工企业委托某压力容器检验站对9只安全阀进行重检验收。经检验发现,该批安全阀有7只不合格,在场的外国代表在事实面前也不得不承认这7只安全阀不合格,最后外方委托我方将这7只安全阀全部修复合格后,才安装使用。请分析安全阀安装使用前的有关安全规定。
答题思路:安全阀是压力容器最常采用的一种阀型安全泄压装置,是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超压的一种安全器具。当容器内的压力在规定的范围内时,安全阀保持良好的密封状态;当容器内的压力超过规定值时,安全阀自动迅速开启以排放气体,待容器内压力下降至规定值后,安全阀重新关闭,容器保持正常工作压力继续运行。安全阀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设备安全运行和人的生命安全。新安全阀重检,一是由于安全阀生产厂家很难做到100%质量合格;二是在运输过程中难免有磕碰导致安全阀失灵。本案例中,所检验的9只新安全阀中有7只不合格,合格率只有22%,这种情况并不是个别现象。因此,新安全阀在安装前必须进行重检调试,注意其密封性能,选型是否正确,密封压力与工作压力是否相符,启跳压力是否满足要求等等。消除隐患,确保压力容器的正常运行,保护操作者的人身安全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规定,新安全阀应根据使用情况调试后,才准安装使用。安全阀校验合格后,打上铅封并出具合格证。《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新安全阀在安装之前,应根据使用情况调试后,才准安装使用。
 楼主| 发表于 2011-8-4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30、山东某水泥厂立窑车间发生喷窑事故,强大的热浪夹着滚烫的燃烧物料喷出窑体,腾空而起,在场的两名作业工和一名参观学习的女大学生当即被冲倒烧伤。事故调查发现一名工人全身外穿尼龙服装,未扎袖口、裤口,内着棉布背心、裤头。他全身未被燃烧的部分只有背心、裤头掩盖处,烧伤面积92%,深2-3度;另一名工人上身穿布汗衫、下身穿尼龙绸裤,全身清晰地留下了汗衫掩盖部分的正常皮肤,烧伤面积近90%,深2—3度;女大学生,上身穿的确良衬衣,下身穿尼龙绸裤,内衬棉布乳罩和棉布裤头,当然只有其乳罩、裤头下的部位完好,烧伤面积90%以上,深3度。如果企业发放棉制工作服并监督工人使用,他们还会被烧得如此惨不忍睹吗?请分析。
答题思路:根据国家规定,不同的工种所配备的个人防护服是不完全一样的。主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服和特种防护服两类。一般劳动防护服是一般作业环境都适用的防护服,主要防一般性油污、粉尘以及机械性损伤。要求袖口紧、下摆紧和裤口紧,禁用易燃易融面料,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工作。特种劳动防护服是特殊作业场所必须配备的工作服,主要包括阻燃防护服、防静电服、防酸服、抗油拒水服、防尘服、防水服、防火服、防辐射服、防微波服等。国家有关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对各工种应配备的工作服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于水泥立窑生产,国家要求,企业应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看火工上岗时,必须认真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穿棉织衣服、劳保皮鞋,戴防护口罩、手套和防护镜,严禁穿化纤服装、短裤、背心、凉(拖)鞋,不准卷衣袖和裤脚。
    本案例中,3名烧伤人员穿着化纤衣裤进入作业场所,遇喷窑事故烧伤严重。如果工厂和车间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准不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的人进入工作场所工作,那么他们3人就不会烧得如此悲惨。
    有关规程规定,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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