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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8月4日《京华时报》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1年城市蓝皮书指出,截至2009年底,全国城镇人口为62186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中国目前城市合理的贫困线在人均年收入7500-8500元之间,全国贫困人口数约为5000万人。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全国城镇人口6.6亿,而5000万贫困人口只占不足8%。正如专家所言——在前20年,温饱标准叫贫困,但现在不足以满足自己基本生活需求,都可以归于贫困,比如医疗保障、孩子上学……随着生活水平改善,明显低于整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也属于相对贫困化。“所以7%-8%的城市贫困人口是一个保守的估计。”
事实上,本次社科院蓝皮书人均年收入7500-8500元的贫困线标准,比大多数地区的最低工资保障线还要低,在现行的城市物价水平下,大概只能勉强维持基本的生理性生存,不能生病、不能有孩子上学、不能用水电煤气、不能结婚生子、买房就更不用想……这种关于“贫困”的定义,请问是合理的吗?
该蓝皮书还指出,到2009年,我国城市中等收入阶层规模已达2.3亿人,占城市人口的37%左右。这意味着什么呢?2.3亿的城市“中产”加上5000万的城市贫民,不到3亿人,远远低于城镇人口中的富人数目。无论在哪一种社会状态中,无论古今中外,富有阶层都是“少数群体”,但在社科院的蓝皮书中却成了“多数人”,荒诞到一个令人无语的程度。如此“富人>穷人+中产”的吊诡不等式,足见所谓“城市蓝皮书”的可信度和公信力多么苍白无力。
显而易见,这一蓝皮书不仅确定贫困线太低,导致贫困人口在数字上的大幅降低;而与此同时,又有很多穷人“被中产”,划归到了“消费能力强、生活品质高”的中产阶层。我一向认为,时下见诸于各类报告中的“中产”,在很多时候,更像是一个介于顶尖富人和最底层穷人之间的一个庞大社会群体的笼统称谓。比如在某些国企,高层管理可称为“富人”,职工可谓是“穷人”,中层管理虽然收入略高,但距“中产”还差得太远。概念上的“中产”中,有相当一部分的人应该划归为贫困人口,但因为贫困线太低而不得不无奈地“被中产”。
中产没有归属感,穷人没有安全感——这便是回避不了的现实。长期以来,我们一直习惯以满足人体生命活动的最低需求标准——“饿死还是饿不死”,作为贫困线的划分标准。时至今天,国民经济和综合国力已经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如果还以此作为贫困线标准,是对弱势群体权利的一种无视。因此,提高贫困线标准,将贫困生活还原为“人”的生活——不仅有“吃饭”维持生命的需求,还有就医、教育等多方面的基本社会性需求,已经迫在眉睫。
□陈一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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