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某种职业病患病率。它是指每百名(或千名)职工中患有某种职业病的总病例数。该项计算应在受检率达到90%以上的基础上进行,否则就不足以保证统计的可靠性。
4.某种职业病受检人患病率。它是指在一次检查中,受检人中被确认患某种职业病的人数占此次检查的受检人总数的比率。它反映了某一时点上从事某种作业的职工患有某种职业病的程度。
需要注意的是对“一次检查中”的理解。有时,因某种职业病普查涉及的范围广、受检人数多、检查条件的限制等客观原因,有可能使对所有受检者的检查在数天、数周甚至数月内才能完成。此时,虽然各部分受检者未在同一时点接受检查,但仍应作为“一次检查中”的结果予以记录或统计,它与时点患病率具有相同的意义。 5.某种职业病平均发病工龄。发病工龄是指职工开始从事某种作业起到被确诊为职业病患者时的工龄。某种职业病平均发病工龄则是某种职业病的患者发生该病时的工龄的一般水平 6. 某种职业病死亡率。它是指某一时期内,每百名某种职业病患者中,因该种职业病而死亡的人数。它反映了各种职业病对职工生命安全的危害程度,即对劳动力的损害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