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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兰州10月5日电 记者从甘肃省酒泉市检察机关获悉,白银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砚田贪污、受贿一案,近日在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李砚田因贪污、受贿20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4年10月担任白银市安监局局长以来,李砚田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接受煤矿业主和相关企业的贿赂,并贪污公款。2009年4月,李砚田被依法刑拘,随后被依法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李砚田在先后担任白银市安监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对白银辖区多家煤矿进行鉴定、考核及安全评估和对白银市各煤矿管理人员进行中专学历培训的机会,贪污公款24.52万元。同时,他利用对小煤矿进行整合、调查处理煤矿事故等机会,累计受贿177万余元。
法院一审判决李砚田贪污罪和受贿罪成立。
看来安监局也是个肥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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