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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欢迎为了公共利益的部门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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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5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4月,江苏省物价局联合省卫生厅等部门启动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在第一阶段检查告一段落时,医院向手术病人收取乙肝、艾滋等检查费用是否违规的问题引起社会争议。一方面省物价局认为医院向手术病人收取这些检查费用是没有依据的,而另一方面,省卫生厅人士却认定这个问题“不是物价部门说了算”。据悉,这场“官司”已经打到了国家发改委。
    手术病人一住院,医生必然首先要求病人做一个全套的大生化检查,相关不相关的各种检查项目统统检查一遍,费用动辄需要一千多元,这的确是多年如是的医疗行业行规。其中有些转院的病人,刚在别的医院全套检查完,到新的医院不管三七二十一又得重新检查一遍。这种“大检查”和“大处方”一样,向来就为患者所诟病,却始终在医院中普遍存在,得不到规范和明确。多亏江苏物价部门和卫生部门打架,终于将这个问题闹到了国家发改委,公众方才可以期待得到一个定性的标准。
    显然,江苏省物价局也和普通患者一样认为医院收费不合理,但是卫生厅却认为这只是行规,所以“不是物价部门说了算”——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的两个联合部门,至此出现了明确的角色定位分野:物价局站在了消费者立场,卫生厅却成了医疗机构的亲人。人们常说,卫生部门管卫生机构是“老子管儿子”,这话看来一点不假,关键时刻就是能见“真情”啊。问题在于,所谓行规充其量也就是一个行业明规则或者潜规则,真的可以作为收费合法性的证据吗?多少行规事后被证明是抢劫和犯罪,医疗行规同样也得首先自证清白。
    一个需要弄清的问题是,医院强制病人进行全套检查,究竟是为了患者负责,还是为了规避自身责任,同时借此牟取经济利益?医院说术前检查乙肝、丙肝、性病和艾滋等,是为了避免交叉感染,可是我们很疑惑,手术的器械、物品等难道不是需要经过充分消毒处理,而且其中很多都是一次性的吗?一个人被检测出患有乙肝或者性病,在手术的器械、物品使用上究竟有何不同?退一步说,就算是为了避免交叉感染,那也是医院为了自身的利益,与被手术的病人本身无关;病人缴费检查却是为了防止别人被感染、防止医院被投诉,这个合理吗?“医院做这些检查,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将来规避责任。你完全可以免费为患者做这些检查。”江苏物价部门负责人的这种观点,其实也是很多患者的心声。公益医疗机构要突出公益二字,就不能随便以所谓行规来敷衍不合理收费。我们希望国家发改委在裁判这起部门纠纷时,能够更多站在公众利益的角度,特别注意这个所谓行规必然留下的滥收费空间,而不只是纯粹的就事论事。
    在同样一件事情上,政府部门意见不一互相打架,多数是为了部门利益,因此常常为公众所不齿;也正因为如此,这种为了公共利益的部门打架,备受尊重和欢迎。可以想到,要是江苏物价部门和卫生部门一团和气搞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凡是事不关己就高高挂起,还能检查得出什么收费问题来呢?既然是搞价格检查,就要站在公共立场,就应该多点质疑精神,就不能迷信行规。在某种意义上讲,有政府部门代表公共利益向行业主管部门发难,解决滥收费问题才会有希望。
    □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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