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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9月15日《新京报》报道,清华大学法学院女研究生李燕,从2011年5月开始向14个部委申请公开各部副部长的分管部门、兼职状况等情况。李燕认为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和科技部的答复不符合她申请的要求,所以向法院起诉三部委。记者联系三个被告部委,三部委均称不知道被告一事,也没有做出评论。
因为写毕业论文,向14个部委申请公开各部副部长(副主任)的分管部门、兼职状况等情况,但有3个部门,要么拒绝回答,要么以秘密来搪塞,亦或是叫其看报纸,总而言之,都未能达到李燕的期待。李燕一气之下,将三部委告上法庭,认为三部门侵害公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在一个很多人“忍忍就过了”的社会,称李燕为“清华较真女”,应该不为过。
就“清华较真女”而言,当前问题的探讨,纠结于三部门要不要公开,他们自身拒绝的理由成立不成立,对这,暂且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难以达成一致,只因为利益的分化。公众迫切需要知情权与监督权的表达,而相关部门则以各种理由搪塞,要么是真不好公布,要么就是违规,机构臃肿,不敢公开,害怕监督。
但是,抛开这个纠结的问题不谈,我们却也能看到更深层次的形态。所谓真理越辩越明,那对这公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而言,因为有种种的限制,还有诸多条条框框的束缚,使得我们的监督权与知情权的边界有多大,我们并不清楚,多数情况下,只是一种感觉,一种似是而非的概念,这必然导致,公众在行使自身权利时难免束手束脚,因为对自身权利的理解,多数人未能完全渗透。
然而,类似“清华较真姐”这样的人物,她们的出现,除却让我们关注其本身的问题外,还会关注到公众权利表达的边界在何处,在各种机构与专业人士的解读下,我们完全可以知道更多的权利常识,而这,往往因为有实例的衬托,更能让公众记忆犹新,而权利常识也更能深入人心。
一直以来,我们都在不断地灌输公民权利的观念,而这种权利魅力,显然不是来自于教材知识,也不是来源于纸上谈兵。权利的真正魅力所在,便是在现实生活中运用,让每一个公民感受到权利带来的便利,感受自己作为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权利边界在辨析中会变得更加明确,明确之后方能更好地去维护。因而,权利的魅力,需要更多“清华较真姐”式的执着。
□龙敏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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