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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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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结合《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禁火、禁烟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禁火管理

4.1.1
根据《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对公司内区域进行划分,在固定动火区外禁止动火。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4.1.2
动火作业证由设备(场所)所属单位负责办理。施工单位到车间动火,要通知设备所属单位,否则,出现问题由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设备所属单位亦负有一定责任。

4.1.3
在可燃、有毒等介质的设备内动火时,进入前必须进行试火。

4.1.4
各级动火项目,必须确定动火安全负责人,且必须是本单位的安全员或单位负责人;监护人必须是熟悉动火部位的员工。

4.1.5
施工单位在其非辖区内动火时,必须与设备所属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加强联系,弄清动火场所、设备的介质(材质)是否可燃、可爆、有毒,并采取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

4.1.6
动火现场如遇紧急放空,可燃介质的设备、管道破裂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动火,待恢复正常后,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

4.1.7
电焊工未接到公司或车间安全员签发的动火证时,严禁动火;任何人(包括各级领导)不得在未办理动火手续的情况下,强令电焊工动火;电焊工有权拒绝一切违章指挥的动火。

4.2 禁烟管理

4.2.1
公司内除生活区域及办公楼卫生间外其他所有区域严禁吸烟。

4.2.2
本公司禁烟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所属区域责任部门负责区域内的禁烟管理,除本部门人员不吸烟外,需对辖区内外来人员进行告诫与制止。

4.3 凡违反上述制度者,按照《综合管理考核办法》处理。

5 相关制度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综合管理考核办法》

6 相关记录

《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

《安全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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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30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化工要安全,烟火要禁止。
发表于 2012-2-15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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