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灭火器维修报废年限要求
一、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灭火器的维修期限 灭火器类型 | 维修期限 | 水基型灭火器 | 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 | 出厂期满3年; 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 | 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 | 干粉灭火器 | 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 出厂期满5年; 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 手提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 | 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 推车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 | 洁净气体灭火器 | 手提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 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 二氧化碳灭火器 |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
二、报废 1、下列类型的灭火器应报废: ⑴酸碱型灭火器; ⑵化学泡沫型灭火器; ⑶倒置使用型灭火器; ⑷氯溴甲烷、四氯化碳灭火器; ⑸国家政策明令淘汰的其他类型灭火器。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⑴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 ⑵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⑶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 ⑷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 ⑸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 ⑹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 ⑺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⑻被火烧过。 3、灭火器出厂时间达到或超过表2规定的报废期限时应报废。 表2 灭火器的报废期限 灭火器类型 | 报废期限(年) | 水基型灭火器 | 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 | 6 | 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 | 干粉灭火器 | 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 10 | 手提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 | 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 推车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 | 洁净气体灭火器 | 手提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 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 二氧化碳灭火器 |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 12 |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
4、灭火器报废后,应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