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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分别召开巫山县福田镇龙王庙煤矿(关闭矿井)“10.12”较大水害事故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祥瑞矿业有限公司老鹰堂煤矿“10.15”较大火灾事故约谈会,约谈巫山县、石柱县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镇政府及乡镇煤安办等有关负责人及煤矿矿长、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魏福生局长分别深入分析了巫山县、石柱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巫山县存在的问题:一是被整合矿井关闭不到位,非法生产现象突出,是煤矿安全生产极其重大的隐患;二是整合主体煤矿企业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关闭整合煤矿一对一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四是煤矿同类水害事故重复发生;六是安全监管标准执行不严格,存在重经济处罚轻隐患整改现象;五是煤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滞后,不能适应煤矿安全工作需要;六是事故信息上报不及时,上报的事故现场情况不实。
针对问题, 魏福生局长提出了八点要求:一是各级要增强依法监管、依法行政的意识,严厉打击关闭整合煤矿非法生产行为,被整合关闭矿井必须停止一切生产活动;二是全面落实18个被整合矿井“一对一”监管责任,煤矿企业和整合的主体煤矿对被整合煤矿事故负连带责任;三是切实加强合法生产矿井安全监管;四是切实加强关闭整合煤矿相关国土、民爆物品管理、供电等部门责任,杜绝非法违法生产;六是加快资整合矿井完善相关手续;七是抓紧开展事故调查,对为关闭整合煤矿提供民爆物品、供电及税收部门收取非法矿井税收的,要依纪依法严厉追究责任;八是对18个关闭整合矿井整治作为重大隐患,由巫山县挂牌整治。
二、石柱县存在的问题:一是煤矿企业安全法治意识淡薄,违法开采;二是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混乱,对有煤层自燃火倾向的矿井,没有制定采空区管理、启封措施及相关规定;三是煤矿企业未按规定设立救护队,煤矿盲目组织抢救造成事故扩大。四是未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工人不配带自救器入井;五是煤矿企业没有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针对问题, 魏福生局长提出十点要求:一是切实做好煤矿有关鉴定工作;二是切实加快“六大系统”建设;三是切实加强采空区管理;四是切实加强职业卫生工作,开展矿井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五是加快煤矿救援体系建设,所有煤矿必须按规定建立救护队或辅助救护队,并配备必须的装备;六是要组织对全煤矿职工进行自救器使用知识的培训;七是逐步取缔矿井回风巷运输问题;八是认真清理安全监控系统,完善其它传感器装备;九是对全县煤矿残采和非正采煤的进行清理,消灭非正规采煤法采煤;十是严查事故,严厉查处煤矿乱采滥挖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追究违法生产组织者的责任。
会议分别听取了巫山县、石柱县煤炭工业局负责人有关情况汇报,巫山县、石柱县政府负责人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
会议由田洪副局长主持,唐其武总工程师、市煤炭工业局张继勇副局长参加会议并讲话。安全监察处、安全监管处、科技装备处、事故调查处、行业管理处、统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渝东监察分局、黔江办事处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并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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