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3、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塔吊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负责。 5、操作室远离地面、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处、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作业。 7、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行。严禁用塔吊机吊运人员。 8、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起吊。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0、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厘米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 11、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2、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使用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不得扭结、变形,所有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13、工作完毕后,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并将吊钩开到离臂杆顶端处2-3米位置。 塔吊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司机应熟悉塔吊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 3、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的信号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4、塔吊每班应有二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司机地面监护,防止发生意外。 5、当挂好钢丝绳索具,起升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的下方,防止重物坠落、臂杆塌落伤人。 6、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7、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8、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运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9、禁止做快速回转,防止回转过快造成物件就位困难和重物离心力过大发生危险。 10、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11、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12、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13、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4、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开关上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