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官贵民轻,官僚主义作风严重。
自古以来,中国的为官者,都以一方父母官身份自居,带有明显的官贵民轻意识——官僚主义作风。这种作风,在古代官员中非常盛行,在现代是否有所改变呢?现实告诉我们,我们现代中国某些地方官员的官僚习气,比古代官员有过之而无不及。在他们那里,孟子所倡导的民贵君轻思想只不过是一种摆设罢了,更不要说被他们接受并用于实践了。因此,官贵民轻,官僚主义作风严重是导致某些地方官员拿贫民百姓生命来填补管理漏洞的第一大原因。
第二,重政绩不重民生,官本位意识作怪。
胡锦涛主席虽然一再强调老百姓的事情无大小。但在某些地方官员眼里,老百姓的事情都是小事,他们自己的从政业绩才是大事。在这种官本位思想指导下,几乎每一位新上任的官员,都要从城市建设等面子工程做起,大兴土木干一番,而对于真正事关老百姓生死存亡的事情,却往往被他们忽视。在某些官那里,只要不出事,只要不闹出人命来,就是从政有方,就可以顺利升迁,就是好官。正所谓不查都是最最,一查都是犯罪。因此,重政绩不重民生,官本位意识作怪是导致某些地方官员拿贫民百姓生命来填补管理漏洞的第二大原因。
第三 管理漏洞无人过问,责任意识极其淡漠。
管理漏洞无人过问,不仅表现在同类事故在不同地方、不同部门反复重演,还表现在责任意识极其淡漠方面。具体而言,表现为以下四点:
首先,为官一方不作为。
古代当官者有“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决心,现代当官者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说的都是为官一方要有所作为。
那么,为官一方该如何作为呢?归结为一句话,就是政绩突出。
如何评价为官者们的政绩呢?这就成了政府内部操作的事情,老百姓一概不知。
正因为这样,中国的为官者,只需对他的上级和同级负责,不需要对老百姓负责,因此,他们总是关起家门来自己评价自己,老百姓既无法对他们进行评价,又无法对他们实施监督,所以,为官一方不作为,不替老百姓办事的现象非常普遍。
其次,问责问副不问正。
中国的行政问责,几乎都是针对主管部门领导及该部门上级领导的,而且不论问题大小,只要出了问题,一概是问责问副不问正,好像不关正职领导干部、县市一把手的任何事情。正职领导干部、县市一把手,似乎不需承担任何责任。这似乎已经成了中国特色行政问责潜规则。以至于有权的不负责,负责的没有权,权力和责任脱钩,问责成为形式,受罚都是副职。
再次,权大于法没法办。
权大于法的现象在中国非常普遍,以至于中国的法律基本上成了橡皮泥,当权者爱怎么捏就怎么捏。中国的领导干部可以置法律于不顾而把自己高高凌驾于法律之上,他们动不动就拿“跟政府作对就是恶”,“党就是我,我就是党”,“我就是110”等之类的雷语吓唬百姓;官二代们,则喜欢拿“我爸是李刚”、“我爸是局长”、 “我爸是市长”等类的雷语威胁百姓。权力滥用导致法外执行,使法律形同虚设,国人对此只能发出无可奈何的感慨,毫无法律尊严。
最后,监管监官不到位。
中国国家管理,最大问题在于各级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缺乏有效的监管,尤其是中国的老百姓无法行使一国公民监管各级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的基本权力。如果老百姓提出监管各级政府部门,有人要说那叫泄露国家机密;如果老百姓提出要监督各级领导干部,有人要说那叫干涉领导干部个人隐私。
虽然中国国家管理体系中设立了人大、政协和监察部门,但都是政府部门的附属机构,根本无法对各级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管。
其结果势必造成监管监官不到位,各级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责任缺位。
因此,管理漏洞无人过问,责任意识极其淡漠是导致某些地方官员拿贫民百姓生命来填补管理漏洞的第三大原因。
由此可见,官贵民轻,官僚主义作风严重;重政绩不重民生,官本位意识作怪;管理漏洞无人过问,责任意识极其淡漠三方面因素综而合之,是导致各类事故反复重演的主要原因,其结果多半被定性为责任事故,其背后便是严重的管理漏洞,而所有问题,最终都是以中国百姓生命为代价,拿百姓生命来填补,中国的贫民百姓永远都是冤大头,逃不了给人垫背的命运。悲哉,中国百姓!
摘自《中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