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计划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了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使施工生产计划均衡地进行,确保本项目如期顺利完工,特制定施工计划管理办法。 1.2
项目部工程部负责施工计划、P3E/C的编制、实施、检查、落实。 1.3
项目部合约部负责施工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制表、上报。 2、施工计划编制依据
3、施工计划编制原则
3.1
施工计划必须满足合同工期要求。 3.2
施工计划要充分考虑资金、设备、人力和物资的供需能力。 3.3
施工计划应充分考虑地理、气候等不利因素的影响。 4、施工计划内容 4.1
施工计划应包含实物量和价值量(实物量体现为单位工程数量,价值量体现为货币工作量),按单位工程项目排列的形象进度表。 4.2
上月(季、年)施工计划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应总结的经验和教训。 4.3
月度施工计划中要编制每周的作业计划。 4.4
安全生产、治安防火、防汛、防洪、防台工作要求。 5、施工计划编制程序和时间 5.1
每周日前各班组向工程部报送下周作业计划。 5.2
每周项目部定期召开周计划安排会。 5.3
项目部对监理周例会上讨论通过的周计划进行调整安排。 5.4
每月23日各班组将下月施工计划按前述要求书面报送工程部。 5.5
每月25日前,工程部将编制的施工计划呈报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核并报业主。 5.6
每月27日下发施工计划并组织召开调度会对施工计划进行安排。 6、施工计划的检查控制 6.1
各级施工主管部门在施工计划下达后,要深入施工第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监督施工计划的执行。 6.2
在每日的施工调度碰头会和每周的施工调度例会上,发现影响施工计划正常执行的问题,主管部门及负责人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6.3
施工计划在执行过程中的调整和变更,必须经过主管领导或专题会议决定。 7、统计报表 7.1
工程部每月10日、25日前向合约部上报工程量和工作量半月报。 7.2
合约部每月10日、25日前向公司上报施工产值半月报。 7.3
合约部每月25日前向公司上报施工产值月报。 7.4
合约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向公司上报施工产值季报。 7.5
合约部每年12月25日向公司上报施工产值年报 7.6
质量管理部每月25日前向公司质量科上报质量月报。 7.7
质量管理部每天9:00前向监理、业主报送前一天工程日报,每周三上午11:00前报送上周工程周报和下周工作计划报表,每月25日16:00前报送本月工程月报和下月工作计划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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