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为减少或避免因原材料和设备所致的职业病危害,尽量降低职业病发生的风险,制定本制度。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原材料和设备进行管理,采购部门和生产部门给予配合。
2采购过程管理:
2.1采购部门应建立原材料和设备管理档案,详细记录原材料和设备名称、使用量(数量)、使用岗位、供应商信息,以及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数等。 2.2采购程序:生产部门根据需要,提出需要采购的原材料和设备名称、数量,填写《材料和设备申购单》报采购部门;采购部门向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提交拟采购的原材料和设备名称、MSDS、成分说明、中文说明书、供应商信息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审查拟采购的材料和设备是否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了解所使用的原材料或设备有无发生过职业病事故的案例,以吸取经验教训,审查情况报单位领导审批;采购回来后,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要对原材料和设备进行追踪,了解是否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2.3采购原则:优先采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2.4采购注意事项 2.4.1采购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时,应当向供应商索取中文说明书,并要求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4.2采购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时,应当向供应商索取符合国家标准的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2.4.3对成份不明或对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存在疑议的化学品,可送样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如预防保健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院等)进行成分分析。 3使用环节管理 生产部门要按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要求,严格把好生产和使用关。特别强调在使用化学品之前,要先查看中文说明书,弄清其成份和毒性、中毒表现和防护要求,再确保防护设施正常使用,并督促员工使用防护用品等。 4贮存环节管理 贮存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原材料和设备的场所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 5职业病危害转移管理 不转嫁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接受不具备防护条件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6监督检查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如每个季度或每个月)对本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