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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本人刚接触到危化岗位,在对加油站的安全检查中,发现有一个加油站内的加油机上方30厘米的地方新设置了摄像探头(非防爆型),就向该加油站提出了电气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整改的意见。但是回到办公室上网查询,发现《汽车加油站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T50156—2002中的第10.1.8条,加油站的危险区域划分按照附录B确定。第B.0.3条,汽油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图B.0.3)1、加油机壳体内部空间划为1区。2、以加油机中心线为中心线,以半径4.5米(3米)的地面区域为底面和以加油机顶部以上0.15米半径为3米(1.5米)的平面为顶面的圆台形空间划为2区。从中没有特别规定加油站内的加油机上方30厘米的地方禁止设置非防爆型摄像探头,所以自己现在很困惑纠结,是否现在的要求标准降低了。恳切同行指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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