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典型违章 100 条 一、违章界定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三、典型违章(100 条) (一)行为违章(60 条)
1.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 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 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 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 约时停、送电。 8.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 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 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 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 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