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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13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通报了江西省新余市新山煤矿“11·29”较大运输事故情况。该起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重伤。通报指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责令停产整顿或依法关闭。并要求,从重从快查处煤矿事故。
据悉,该矿为私营企业、技改扩能矿井,生产能力由3万吨/年提升为6万吨/年。矿井为斜井开拓,有主、风井2个井筒,矿井采用MF1.1-6型翻斗式矿车运输。目前正在进行新立井和原主斜井系统内的下山施工技改工程。
初步查明,29日8时10分左右在井口等候下井的早班6名工人和1名带班副矿长私自将2辆空矿车和1辆装满坑木的料车推到斜井口,连接好串车、挂好老钩后登上前面2辆空矿车,在指挥绞车司机开车后的瞬间,该2辆乘人矿车发生了跑车事故。目前事故正在调查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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