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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上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课的罗老师是同济大学的硕士生导师,人长得秀秀气气的,看上去非常儒雅。在教授我们“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事故”这一章节课程的时候给我们讲了两个相关的小故事:
第一个故事是这样的:
5年前罗老师去南方一个大省参与一个铁路隧道工程的项目,结果在开挖隧道工程刚进行了几个小时的时候就发生了安全事故,事故原因是山体滑坡,6名负责开挖的一线工人被掩埋在了泥里面,就这样献出了自己年轻宝贵的生命。
根据我国《工程建设伤亡事故的分类》: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属于重大伤亡事故。如果按照实际情况上报国家相关部门的话,项目经理包括整个建设工程单位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会受到行政处罚。
让罗老师惊讶不已的是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面不改色心不跳,迅速而果断地做了如下安排:首先是抚慰家属,给了民工的家属一笔不菲的封口费,其次立刻通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项目施工中由于发生了山体滑坡事故,死亡2人。三个月后,再次上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由于发生触电事故,死亡两个;过了小半年,项目部又胡乱找了几个理由,把6个死亡名额轻而易举地分摊到了多起事故当中。
由于在我国大中型项目发生死亡事故的概率很高,而且该隧道工程项目每次出事故的死亡人数都有效地控制在了3个以下(不属于重大伤亡事故),于是也就你高兴我高兴,工程有条不紊地做下去......
第一个故事讲完了,接下来讲第二个故事:
三年前同济大学组织了一批教授去德国进行工程学习和考察,罗老师有幸有参加了。他们在德国参观了一个很大的工程项目:柏林的波斯坦广场。这个项目的施工日期要长达10年之久,总投资上亿欧元。
在考察的过程当中,罗老师的一个同事,我们的一个很有资历的工程教授跟德国的项目经理交流:这么大的工程项目,施工周期又这么长,请问你们今年的安全指标是多少?这个话说的再明白不过,就是问他们今年计划要死多少人?
德国人回答如下:
今年柏林的波斯坦广场项目的安全指标是:一定要避免一线工人的皮肤擦伤。 话一说完,中国教授在边上惭愧得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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