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经过
2011年11月18日11:40时,加工中心驾驶员XXX驾驶25吨汽车吊在X钢五路/X钢十七路路口与运输部36吨车在相撞,导致25吨汽车吊驾驶室严重损坏,所幸未造成人员伤害。
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XXX负主要责任。
原因分析
1、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相关规定,车辆进入路口未按道路交通标志停车,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思想不集中,路口瞭望确认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整改措施
1、加强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
2、严格遵守厂区道路及堆场道路交通标志通行,做到安全行车。
3、加强车辆管理,完善和规范用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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