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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监局、省煤监局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党政正职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支付凭证和各种贵重礼品必须登记上交。同时,要带头严格执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力求从制度、机制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该《规定》共有13条,对可能发生腐败的源头和领域进行了事前预防,明确提出党政正职要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个人收入申报和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制度、坚持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制度及坚持民主生活会等制度。
此外,还规定全省各监察分局及其属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审批(许可)、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工作,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工作机制。本单位因领导班子人员较少、确需直接分管的,须事先报省安监局、省煤监局同意。
此外,党政正职要切实实行集体研究重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对涉及干部任免、人事录用调配、大额经费的安排使用、重大工程项目的确定、行政审批、大额行政处罚等重大事项做了相关规定。
该《规定》明确规定对党政正职不作为和违规现象予以问责的,本单位本部门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党政正职干部被评为“差”等次的,予以免职,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所在领导班子被评为“差”等次的,党政正职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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