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企业全面开展安全达标。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予以关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19号: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在2012年底前、煤矿等其他高危行业必须在2011年底前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重点企业要达到一级标准。冶金、机械等其他行业的企业必须制定达标规划,确保三年内全部达标,逾期不达标的要依法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 册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删帖申请|版权声明|手机版|Archiver|anquan.party
GMT+8, 2025-2-21 20:25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