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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将“未遂”纳入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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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0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过未遂事件推进应急管理,可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模式的转变。由事后管理变为有的放矢的事先预防,既可以降低安全隐患出现时的处理成本,还能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未遂事件与作业流程改进、员工安全培训等方面有效对接,是企业弥补制度漏洞缺陷,强化应急管理的有效手段。
事实上,安全事故不是孤立存在的,时常会伴随着一些未遂事件,平日里对未遂事件缺乏重视,缺少应对措施,一旦面临突发事件,就容易酿成事故,员工在处置时也会因应对能力不足,造成处置不当。因此,企业应将预防安全隐患的着眼点放在“未遂事件”和异常现象上,逐步建立健全隐患事件和异常现象上报机制,明确专职人员和上报载体,出台相应配套措施,规定所有的隐患都必须24小时内按要求上报。此外,企业还应把存在隐患的事件当成事故进行处理,要第一时间介入,深挖事件根源,进而从人员培训、设备管理、物料控制、作业流程、作业环境等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员工的应急救援能力,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以未遂事件为契机,加强员工应急培训,不但针对性强,而且员工容易接受。企业的重视可以扩大未遂事件在领导、员工心中的影响力,让人深刻感受到应急管理的重要性和实用性,在培训中产生更强的说服力,同时还为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提供具体的研究课题及鲜活的案例教材。
摘自《自由空间网站》推荐(顾小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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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0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支持。
发表于 2012-1-10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2-1-10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定道理~
发表于 2012-1-13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急管理的范围是很大的,一般的理解有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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