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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10日在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称,2011年重庆共有1560人因“醉驾”入刑。
“醉驾入刑”于2011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当天凌晨零时4分,重庆一名廖姓司机饮酒后开车送朋友回家被查出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成为重庆“醉驾第一人”。
重庆交巡警每天都会在各路段设点“逮”酒后驾车司机,节假日期间更会满城遍设检查点。据重庆交巡警总队称,仅在2011年平安夜,重庆就出动近2000名警察,查出123名“酒司机”,其中7人被依法刑拘,5人取保候审。
醉驾司机总是“洋相百出”。2011年12月19日凌晨,重庆某电器修理店老板李某酒后驾车回家,妻子数落他酒驾不对将其惹恼,于是他故意趁酒劲开车上路,以证明自己的“精湛技术”,于途中被警方抓获。
酒后驾车“另类自首”案也曾在重庆发生。2012年1月1日晚,重庆渝北区的曾某酒驾发生小车祸,他主动打电话报警,请民警帮其索赔。结果他不仅没能获赔,反而锒铛入狱。
交巡警古旭告诉记者,“醉驾入刑”实施以来,重庆查处的酒后驾驶机动车数量大幅下降。记者也看到,等候在餐馆、酒店门外的“代驾族”也越来越多。
钱锋表示,重庆严格落实了“醉驾入刑”的法律规定,2011年被诉至法院的1560名“酒司机”均被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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