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央视大火案主犯徐威被加刑至20年后,该案余波再起。昨日记者获悉,起火楼外墙施工方的3名员工因使用以次充好的挤塑板获刑入狱后,将再次在市二中院受审。 此案3名被告人是起火大楼幕墙施工方中山盛兴公司副总经理唐珠创、项目部执行经理谷显树和质量员李书志。央视新址发生大火后,3人于2009年7月被捕。法院认定,中山盛兴公司销售伪劣挤塑板,金额达到100余万元,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唐珠创、谷显树和李书志作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亦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法院判处3人4年半至2年半不等有期徒刑。 据李书志的代理律师尹富强介绍,本月9日,李书志2年半的刑期已满,其妻前往看守所去接丈夫,却被告知案件已被发回重审,李仍需继续羁押。 据悉,此案属于少见的破格减轻处罚案件。刑法规定,销售伪劣商品金额50万元以上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案当初审理时,尹富强曾提出:李书志只是一个农民工质量员,对工程材料的选择毫不知情,也无权干涉,如要求承担过高的法律责任,违反了责、权、利的统一,有违公平公正,“莫让小人物做了替罪羊”。 摘自《新浪网》标题以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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