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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月”制度,以“安全月”活动为载体,针对每个不同季度安全生产特点,着力深化安全责任、专项检查、隐患整治、打非治违、警示教育等项治理防范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2012年第一季度安全月活动的通知》(潍安字[2011]13号)和《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潍安办明电[2011]10号)精神,现就开展2012年第一季度“安全月”活动和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23号、40号文件和全省全市冬季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目标,坚持面向基层、贴近实际、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精心组织各项主题实践活动,以月促季、以季促年,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元旦、春节和各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召开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确保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
二、活动主题
本次“安全月”活动主题是:“落实责任,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1月1日至1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1月10日前,各单位都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或领导骨干会议,全文学习国发〔2011〕40号,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研究宣传贯彻意见,以国务院40号文件为指针,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
(二)深化安全责任落实。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要求,调整细化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内容,加大定量考核比重,突出与领导干部业绩和员工个人收益挂钩,增强目标责任书的针对性、操作性。1月20日前,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将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员工,构筑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体系,把“一岗双责”制度落到实处。
(三)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抓好安全生产检查。面对1月份重要节日和会议相对集中、人流物流增多、安全生产压力大的新情况,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重大节会安全专项检查的部署要求,1月10日前,各单位以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等方式,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分析一季度安全生产新形势,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控措施,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组织对所属单位“两节”、“三会”期间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点对点、面对面与基层单位一起研究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要抓好隐患排查治理,消除隐患,确保重大节会期间安全稳定。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对“安全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把开展活动列入当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市政府安委会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行业、本单位“安全月”活动实施意见(务于12月31日前报市经信委安全科备案),有效指导活动开展。在实施过程中,要把开展“安全月”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40号和省政府77号、市政府34号等重要文件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结合起来,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扎实推进,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安全月”活动结束后,各行办、各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月2前报委安全科。联系人:郎玲,联系电话:8789756,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潍坊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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