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安全帽方面的防范措施 (1)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并系好下颚带。没有下颚带的安全帽不允许使用。 (2)购入的安全帽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安全帽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3)现场使用的安全帽应有制造厂家、商标、型号、制造日期、生产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永久性标记。不齐全的,应查明产品来源,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 (4)安全帽的使用期以产品制造日期开始计算,植物枝条编织帽不超过2年,塑料帽不超过2.5年,玻璃钢橡胶帽不超过3.5年。 (5)达到上述使用期后的安全帽,由单位组织按国标《安全帽试验方法》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以后每年抽检1次,抽检不合格的应将全批安全帽报废。 3.3安全带方面的防范措施 (1)在杆塔上或其它构架上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带有后背防坠保险绳的双保险安全带,系安全带后必须立即检查扣环是否扣牢扣好。 (2)安全带应系在杆塔及牢固的构架上,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或从构架上松脱。在杆塔、构架上转移位置时,不得失去后背防坠保险绳的保护。 (3)为了减少人体对地的绝对落差,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并注意防止摆动碰撞。当使用3m以上长绳时,应加装缓冲器。 (4)安全带应全数作定期试验。外表检查每月1次。静负荷试验按2205N拉力拉5min,每半年1次。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试验、检查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淘汰。 (5)安全带使用2年后,按批量购入情况,抽检1次;围杆带做静负荷试验,以2205N拉力拉5min,无破断可以继续使用。对抽试过的样带,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继续使用。 (6)安全带使用期限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达到使用期限5年的安全带,尽管外表无损伤,也应报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