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包括分类、收集、标识、处置等,以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减少由此产生的环境影响。 2 、范围 适用于对本项目部各活动和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控制。 3 、职责 3.1项目部环境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办公场所及施工现场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标识、收集、处置及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3.2项目部各办公室及施工班组负责本区域活动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4 、管理规定 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项目实际对固体废弃物进行管理,按照“分类回收、集中存放、统一处理”的原则进行。 4.2固体废弃物的来源: 生活、办公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工程施工垃圾、办公产生的垃圾等。 4.3固体废弃物的分类: 根据固体废弃物的危害性将固体废弃物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两大类。 a) 危险固体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方法辨识具有一定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化学反应性、或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弃物。如:废旧含汞电池、废灯管、废硒鼓和墨盒、电子废弃物等。 b) 一般固体废物:是指生产过程、日常生活、经营活动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态的、半固态(泥状),无毒无害或对环境危害较小的废物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按照资源重复利用情况分为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如废旧报纸、废纸、包装材料、钢筋废料、废旧金属、废塑料等)和不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如废弃的纸杯、笔及笔芯、卫生纸、烟蒂、烟盒、食物残渣及包装袋等)。 4.4固体废弃物的分类与标识: 项目部环境管理人员负责设置废物箱(桶),放置于项目部办公区域、施工现场(如需要)的适当位置。对于不能投入废物箱的废物,应安排设置专门的废物存放场所或容器。对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的物品要对放置的容器加盖,防止因雨、风、热等原因而引起的再次污染。 废物箱和或废物存放地应做好“危险废物”、“可回收废物”、“不可回收废物”的标识,对收集的废物做到“三分开”,即危险废物与无害废物分开、可利用废物与不可利用废物分开、工业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 项目部全体人员应自觉将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放入设置的废物箱或废物存放地,严禁随意丢弃,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固体废弃物。 4.5固体废弃物的贮存 危险废弃物没有合法处置前,必须妥善贮存,交接记录中显示的名称和数量必须与贮存的一致。贮存点应整洁有序。 4.6固体废弃物的处置 a)按《固体废物分类及处置要求》(见附件)进行处置。与处置单位签定协议,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由处置单位负责全过程的安全运输,严禁倾倒、撒落和就地掩埋。对危险固体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定期的资格确认,确保合法性。 b)
做好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置记录。 4.7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日常检查 项目部环境管理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对项目部固体废物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固体废物产生部门不定期的对本部门或场所产生固体废物的场所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相关文件 5.1 《环境运行控制程序》NJSJ—CX10—2010 6、记录 6.1 危险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记录 编制人:
审批人: 编制时间:
审批时间: 附件:固体废物分类及处置要求 序号 | 固体废物名称 | 处置办法 | 危险废物 | 废旧灯管 | 项目结束后交由综合办公室委外统一处理 | 废墨盒、硒鼓等 | 电脑显示器及电子配件等电子废弃物 | 一般废物 | 烟蒂、烟盒、食物残渣及包装袋等生活垃圾 | 放置于不可回收废物箱或桶中,每天清理 | 办公产生的纸杯、笔及笔芯、废纸、无汞电池等 | 废旧金属、废纸箱、废塑料瓶等 | 分类集中存放,统一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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