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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广西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自治区政府已于3月4日下发文件,对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车安全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加强校车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做好校车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积极做好校车安全工作。
记者了解到,文件提出要制定中小学校车工作规划。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校车服务规划、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居住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合理布局中小学校,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上下学的交通风险。要采取措施发展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对学生居住分散,难以保障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的农村地区,要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
同时,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开展校车试点工作。各地要因地制宜,通过实施校车工作试点,探索出符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校车管理运营模式。2012 年,原则上每个设区市选择1 个县(市、区)先行试点。“十二五”期间,各设区市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不断加大校车工作力度。自治区教育厅会同发展改革、公安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自治区中小学校车工作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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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南宁讯(记者孙妮)近日,自治区政府下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车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校车安全管理秩序建设,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来支持确实需要的校车运行。
校车怎么“开” 市县有规划
《意见》要求各地制定中小学校车安全工作规划,规划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要考虑到本行政区域居住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对中小学校的建设调整进行科学布局。同时,要求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事业,合理增设公交线路,在学校旁设公交站,让公共汽车“客串”校车。
一县一试点 政府做后盾
校车安全建设怎么搞,经济后盾挺关键。《意见》指出,发展校车安全管理,政府不能缺位,同时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县级以上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负“总责”,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校车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加大投入力度,对于那些通过学校布局规划和发展公共交通仍然无法解决的远程上学问题,对居住分散、难以实行就近入学或在学校寄宿的学生,各级政府应当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支持中小学提供校车接送服务。
通过建立试点县(区),来探索校车发展的路子,也是保障校车运输安全的一个思路。《意见》指出,在2012年内,全区每个市都要设立一个试点县或区,通过试点,探索出符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校车管理运营模式,“十二五”期间扩大试点范围。记者昨日从自治区教育部门了解到,目前,各地正在精选合适的县区作为试点,教育主管部门正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自治区中小学校车工作试点方案。
校车反复查 叫停“黑”校车
据介绍,校车管理是个系统工程,除了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公安、交通、住建等相关部门也有自己的职责。在校车安全的实时监控上,政府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大综合排查密度,对不合格校车和违规接送学生行为严惩不贷。
记者从教育部门了解到,全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共有校车181辆;民办幼儿园有1517辆,其中专用校车有1273辆。相关部门曾多次深入各地学校对校车进行集中整治,检查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约1.8万所,排查核验车辆4757辆,整改违规车辆780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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