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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开展安全行业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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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8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此次专项行动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专项行动从4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制订方案、自查自纠阶段,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

  重点内容

  ()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从20124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底)

   ()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7)

   ()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

   ()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

发表于 2012-4-18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整治别一时!
发表于 2012-4-18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政策很好,恐怕执行者马马虎虎,走走过程吧。希望不要这样。
发表于 2012-4-18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高注安待遇。发挥注安作用。
 楼主| 发表于 2012-4-19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星星的天空


    赞成!
发表于 2012-4-19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安全工作怎么给人感觉是搞运动一样,这样是抓不好安全工作的!
发表于 2012-4-19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各级政府认真 再认真
发表于 2012-4-19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2-4-27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如何呢?!
发表于 2012-4-27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是一阵风吧。
发表于 2012-5-15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都五月中旬了,还没信。
发表于 2012-5-15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的打非治违工作是常态化的,一直要坚持到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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