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 众所周知,作业人员暴露于危险作业条件的次数越多、时间越长,则受到伤害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为此,K·J·格雷厄姆和G·F·金尼规定了连续出现在潜在危险环境的暴露频率分值为10,一年仅出现几次非常稀少的暴露频率分值为1。以10和1为参考点,再在其区间根据在潜在危险作业条件中暴露情况进行划分,并对应地确定其分值。例如,每月暴露一次的分定为2,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的分值为3。当然,根本不暴露的分值应为0,但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是没有意义的,因此毋须列出。关于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的分值见表2。 表2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分数值 |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 10 | 连续暴露 | 6 |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 3 |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 2 | 每月一次暴露 | 1 | 每年几次暴露 | 0.5 | 非常罕见的暴露 |
3)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 造成事故或危险事故的人身伤害或物质损失可在很大范围内变化,以工伤事故而言,可以从轻微伤害到许多人死亡,其范围非常宽广。因此,K·J·格雷厄姆和G·F·金尼需要救护的轻微伤害的可能结果,它值规定为1,以此为一个基准点;而将造成许多人死亡的可能结果规定为分值100,作为另一个参考点。在两个参考点1~100之间,插入相应的中间值,列出表3所示的可能结果的分值。 表3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分数值 |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 100 |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 40 | 灾难、数人死亡 | 15 |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 7 | 严重、重伤 | 3 | 重大、致残 | 1 | 引人注目、需要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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