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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7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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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作业:是指在厂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在石化企业中,凡是动用明火或有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作业都属于用火管理的范围,它包括: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它作业;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动火作业存在着火灾、爆炸的危险性,在安全管理上和作业技术上一定要认真对待,防范于未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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