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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股票代码00581.HK)作为一家2004年3月2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内地第一家民营钢铁企业,自登陆资本市场之日起,就受到了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瞩目,也承担了更多的社会责任。然而,其下主要生产基地——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迁西县津西万通球墨铸管有限公司自2010年至今,频频发生事故,涉瞒多起死亡事故,即使按规定上报的两起事故,公司至今未公告说明,足见其制度之松懈,其管理之混乱。其公告的经营业绩又如何能让广大股民放心?
“光环”企业频发安全事故
“中国最高效的钢铁生产商之一”、“2011年获河北省百强民营企业”、“ 津西2003年至今连续9年名列中国企业500强,2011年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210位,是全国最大、世界一流的型钢生产基地。”
在众多光环的笼罩之下,对众多股民而言,中国东方所属企业无疑是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的代名词。自2004年,中国东方在香港成功上市,媒体和网络上很少发现公司负面报道。但实际上,自2010年以来中国东方旗下的主力企业——河北津西钢铁、津西万通公司却频频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据群众投诉,记者经过近半个月的调查,一桩桩带血的事实呈现在面前:
2010年3月18日,津西钢铁炼钢二厂工人王明杰在工作过程中被头顶落下重物砸伤,抢救无效死亡,王明杰的母亲提起这件事泪流满面,至今工厂都没告诉她,自己的儿子如何死亡,赔偿款在讨价还价中落实了27万元。
遇难工人赵志飞的父亲赵成敏介绍:赵志飞是自己的二儿子,在津西钢铁轧钢厂是一名带班班长,2010年10月2日,在工作期间不慎被砸死,留下一个11岁儿子,老人肯定告诉记者,钢厂没按政策予以合理赔偿,儿子走的时候自己是62岁,工厂也没按规定给自己发放被抚养人生活费。
“2011年4月22日,津西钢铁二炼钢一名山东籍工人因渣盘爆炸导致死亡,当时头和胸都融了,一个月工资一千五百元,连五元钱的烟都舍不得买,死的太惨了”,知情工人告诉记者。
遇难工人林富强的亲属称,林富强在2011年6月23日津西钢铁H型钢一厂成品车间死亡事故完全是企业管理不善造成的,林富强的儿子刚满1周岁,赔偿为67万元。
2011年7月15日,工人赵全中在工作期间不慎掉入津西钢铁炼铁一厂渣沟死亡。据知情工人介绍,当时人捞上来的时候就剩一副骨架了。赵全中的父亲赵存生向记者介绍,自己的大儿子在工厂干了很多年,生前在供料车间工作,人就是在工作期间出的事故,并向记者出示了赵全中的死亡证明:津西钢铁—生产事故死亡。老人告诉记者,自己60多岁,靠卖糖葫芦为生,老伴患有精神病,多年不出屋,是自己和妹妹把赵全中抚养长大,一家人生活全靠大儿子每月1800多元工资生活,津西钢铁赔偿50万元,后来又追加3万元,只是工厂承诺给老人办理被抚养人生活费现在都快一年也没办下来,找工厂就一直向后拖不给办。
2011年8月3日,津西万通公司炼铁厂维修工陈星亮在焊补2号高炉料车过程中被料车挤伤,抢救无效死亡。陈星亮的父母介绍,该厂厂长和车间主任都承认,是工厂操作失误导致陈星亮死亡,赔偿57万元。
2011年8月7日,津西万通公司炼钢厂炉前工高英宇在一号转炉处理洒钢过程中,不慎被砸死,据知情工人介绍,因为死者是厂领导的亲属,赔偿款大约是90万元。
2011年11月27日,津西钢铁车队维修工于国争在维修57号装载机时发生溜车,在该厂第二烧结厂附近被挤伤致死。
2012年4月6日,津西钢铁大H车间工人陈新华(该厂装钢工)在临下班时车间主任告知,要其切割废钢,在切割废钢过程中,钢坯爆开两节,打中陈新华头部导致死亡。陈新华小孩刚刚2岁,因与工厂方面谈不拢赔偿数额,陈家人在工厂大门口摆花圈祭奠死者,最终以72万元赔偿,外加每月被抚养人800元生活费补偿。
另据该厂工人介绍:2012年3月23日22时,在迁西县三抚公路滦水湾大桥上,一辆改装的面包车搭载津西钢铁13名工人上班途中,与向津西钢铁送料的大货车发生碰撞,造成7人死亡,6人受伤。据该厂工人介绍,该厂大多数工人居住该县各个乡镇,但工厂的通勤车现在就通到县城,工人没有办法,只能拼车或是搭载黑车。据河北省交管局介绍,该起事故只做了内部通告。
2012年4月11日晚,津西钢铁二炼铁发生爆炸事故,数名工人受伤
多起死亡事故 仅上报两起
4月13号,记者来到位于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的津西钢铁集团,就有关该厂涉嫌瞒报事故的问题向该厂核实。安全环保部王部长承认存在这些事故,只是细节描述上有出入,并解释这些事故都是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到县安监局,县安监局也对公司做了相应的处理,公司也按“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和处罚,赵全中属意外死亡。津西万通公司属集团另一个公司,记者提到的两起事故得向津西万通公司方面询问
在迁西安监局办公室,记者电话联系了负责事故统计的负责人,该负责人以忙为由,挂断了电话,再打过去,一直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来到了迁西县宣传部,新闻发言人姚部长听取了记者介绍的情况表示,尽快联系相关部门,给书面的答复。
4月23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了迁西县,据宣传部姚部长介绍,对津西钢铁涉嫌瞒报多起事故,县政府非常重视,责成县安监局、公安局及津西集团进行调查,并且有了初步的结果。随后给了记者一份《关于津西钢铁集团近年来生产安全情况的说明》。
无任何单位公章情况说明如下:
1、2011年6月5日,H型钢林富强死亡事故,迁西县安监局已向上级部门汇报,对津西钢铁进行了立案处理,行政处罚全部到位
2、烧结厂赵全中经公安部门立案调查,属意外事故
3、津西万通维修工陈星亮死亡事故,因陈星亮是兴达劳务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发生事故与津西钢铁无关,并称劳务公司已上报安监局
4、津西万通高英宇是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
5王明杰死亡,因违法行为未在两年内发现,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不再调查
对于其他几起事故,称正在调查,未作说明
当记者向姚部长求证,该说明能否提供事故调查报告、事故上报的时间和上报的部门、迁西县政府对2011年6.3事故批复复印件、赵全中定性为意外事故的法律依据及高英宇突发疾病死亡的证明,姚部长称尽快督促相关部门给记者答复。
5月7日记者向河北省安监局事故快报查询得知,2010年3月至2012年5月为止,河北津西钢铁集团只上报了两起事故,2010年9月4日关贞英机械伤害死亡事故和2012年4月13日煤气中毒事故。令人蹊跷的是,4月13日,刚好是记者去津西钢铁采访当天发生的事故,该事故的相关信息,13日下午出现在河北省安监局事故快报栏内。记者反映的其他多起事故,却没有查到。
据河北省安监局介绍,劳务派遣工在工作工程中发生事故死亡跟所在工厂没有关系是不成立的,说法不对。
5月3日,记者向唐山市安监局办公室刘主任核实部分事故情况,刘主任称需要和事故调查处核实情况后给记者答复,2012年4月6日的事故,这起事故没有上报。
5月8日,记者就上述事故向唐山市安监局事故调查处核实情况,事故调查处黄处长称,企业如果上报,安监部门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如果记者举报的事故确实存在,市局会按相关规定进行提级调查。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记者获悉, 2010年开始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对企业存在的诸多情形做了严格的规定,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由省安委会办公室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保险、工会等主管(监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黑名单”管理期限内严格限制新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用地、证券融资、贷款等,暂停其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不得评优评先。
显然,在2010年至2012年5月,中国东方集团所属的津西钢铁集团公司、津西万通公司至少有9起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无一上报,而这两家公司,至今未能提供出已上报安监局的任何证据、企业员工非正常死亡相关证明。
发生事故搞株连,员工买单为哪般
作为2004年在香港红筹上市的国内首家民营钢铁企业,安全事故控制是否得力很关键。各项安全设施完善,设备先进的上市公司,为何也挡不住安全生产事故频频降临的脚步呢?
据津西钢铁、津西万通众多工人介绍,企业每出一次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全公司万余工人被株连式罚款,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上千元,出事的厂区罚的最多,靠这种方式,企业将遇难家属的赔偿款转嫁到工人身上。据津西钢铁一位要求不愿透漏姓名的中层管理人员称,这两年之所以频频发生死亡事故,与内部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善有很大关系,各个分厂、车间、班组出了小事故,怕影响奖金及其他收入,一般不予上报,而一旦发生死亡事故,公司都是私下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告诉知情工人,不得向外透漏事故的信息,否则将被开除。此后,公司向各分厂车间主任下发通知,出现伤亡事故,需要扣工人工资。企业采取对员工株连式罚款的方法,来弥补遇难家属的赔偿。该管理人员叹息:这种处罚方式不仅使多数员工怨声载道,更主要的是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排除,是导致死亡事故频频发生重要原因。
对于每出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全公司近万工人被株连式罚款的说法,王部长解释:每个二级厂都有各自的处罚方式,对于责任事故,我们有10%的连带式罚款(工资款),而且范围只是一个二级厂。
曾高调“安全生产”
一方面社会对津西钢铁安全生产事故频发议论纷纷,而另一方面津西钢铁、津西万通却在语出惊人。据津西集团官网2011年称,“ 5至6月份,津西股份紧紧围绕“完善、落实、巩固、提高”主题开展“安全生产”化整治暨安环月”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注重实效,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解决影响安全环保实际问题、强化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各类特色活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种事故的发生,为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2012年3月23日,为深化安全管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会员单位河北津西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邀河北迁西县安监局相关人员组织召开由39家外委单位及项目附属区域安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本次专题会对外委单位现场排查治理、安全培训档案建设及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另一方在津西钢铁、津西万通官网及媒体报道的信息看,即使是在2010、2011年事故频发阶段,安全生产一直在深化整治,采取多项措施排查安全隐患,但死亡事故还是频频发生。
据一位知情人称,津西钢铁发生这么多起安全事故,死亡一两人的小安全事故实际上把很多问题都掩盖了。采取谎报、瞒报的手段,这种恶劣影响会迅速得到扩散,而有关部门则感觉“平安无事”,疏于监管,为更大的安全事故埋下了隐患。
企业事故未予公告 社会责任需加强
对于事故频发冶金行业的上市公司来说,其安全生产能力会成为投资者在投资时考量的重要因素。按照港交所信息披露规定,假若上市公司有重大消息,影响股价,必须及时向公众披露。
记者发现,无论是中国东方的年报还是官网,对下属的子公司津西钢铁、津西万通公司频频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少有提及,相关解释说明及后续采取的整改信息更属欠奉,实在不知企业频频提及的“社会责任”在哪里。
受到安全事故的影响,大部分受影响上市公司的股价都在事故公布当天或者复牌日报跌。2012年2月20日23时30分,辽宁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铸钢厂铸造车间发生喷爆事故,导致13人死亡,其当日A股下跌4.38%。而另一家在港上市的华能新能源在2012年2月7日发生火灾,受安全生产事故影响上市公司的股价也有一定程度的波动。
而业内人士分析,津西钢铁、津西万通公司隐瞒事故的行为一旦被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不仅面临巨额罚款,停产整顿、相关责任人被处理,势必对中国东方的主营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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