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工作程序
4.1 初始状态评审
在体系建立之初,公司应进行初始状态评审,以了解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现状。评审的主要内容有:
A. 相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应遵守的要求;
B. 识别公司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中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C. 对公司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惯例、制度进行调查;
D. 对以往事件、事故和紧急状态调查的资料进行评估。
初始状态评审的过程和结果由安保部负责整理成书面报告《初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状态评审报告》提交管理者代表审核。
4.2 危险源辨识
4.2.1 危险源辨识的时机
A.以公司的全体部门和活动为对象,通过外审方注册审核之后,每年年初在设定目标、指标前进行。
B.在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之初进行初始状态评审时进行。
C.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变更或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运行条件以及相关方的要求等情
况发生变化时,可适时进行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