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
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一)工作权利
——实施安全生产战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到2015年,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以及高危行业中央企业应急平台建设完成率达到100%,重点县达到80%以上。到2013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均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5年,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以及冶金等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均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以及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起数均明显下降。公开安全生产信息。设立举报信箱,统一和规范“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
——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继续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设定的职业安全健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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